第三章 使!。用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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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 》承租人对所承租【的房屋负有》。维修养护《责任任何单位—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国!有房产?不得利用国有房【产谋取非法》利益
】 第》十,。九条 承》租国有房产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!途因历史《原,因改变用途的报【经出租?人同:。意后:重新签?订租赁?合同明确《租金标?。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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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条 住宅【房屋的?承租人为改善住房条!件经出?租人同意可以互换国!有房产?使用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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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换【国有房产使用权的】房屋互换双方应【持书面互换协议、双!方房屋合法使—用凭证及当事—人身份证明到房【屋所在地《的区房产管理—部门:申请办理《房,屋使用权互换相关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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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?十一条 承—租人不?得对所承租的—国,有房:产进行改建》、扩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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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在本:办法:实施前承租人—因生产或生》活需:要对承租的国—有房产进行改建、】扩建的应《当到市房管中心进】行备案登记因—改建、?扩建新增《的房产所有》权属出租人所—有
! 第二十二条 】。 承租人对房—屋进:行,。。装饰和添装设—。备时:不得影响房屋的结构!和安全因承租人【的使用原《因造成房屋》及人身?财产损害《的由承租人》。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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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三条 ! 因暴雨、洪水【、,台风、地震》等自然灾害影响承租!人应:当服从辖《区政府的统一—。安排:暂时搬离所租住【。的国:有房产?或自行解决》居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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