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章 使用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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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,条 : 承租人对所承【租的房屋负》有维修养护责任任何!单,位和个人都不—。得损坏国《有房产?不得利?。。用国有房产谋取非】法利益
! , : 第十九条 承租!国有:房产不得擅自改变】房屋用途因历—史原因改变用途【的报经出《租人:同意:后重新签订租赁【合同明确租金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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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十条 】 住宅房屋》的承租人《为改善住房条件【经出租?人同意可以》互换国有房产使用权!
! 互换国有房—产使用?权的房屋互换双方】应持书面互换协议、!双方房屋《合法使?用凭:证及当事人身份证明!。到房屋所《在,地的:区房产管理部门申】请办理房屋使用【权,互换:相关手续《
】 第二十》一条: , ,承租人不《得对所承租的国有】房,产进:行改建、《扩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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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在本》办法实施前承—租人:。因生产或生活—需要对承租》的国有房产进行改】建、扩建的应当到】市房管中心进行备案!登记因改建、扩建】。新增的房产所有【权属出租人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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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?二,十二条? , 承租?人对房屋进》行装饰和添装设备时!不得影响房屋的【结构和安全因承【租人的使《用原因造成房屋及人!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!人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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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 因暴雨、】洪水、?。台风、地震等自然】灾害影响承》租人应当服从辖区政!府的统一安排暂【时,搬离所租住的—国有房产《或自行解决》居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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