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, 安:全应急管理》。。
! 第三十—一条: 轨道交通—建设项目《在进行可行》性研究时应当对其安!全,生产条?件进行论《证和安全预》评价:;,在,项目初?步设计时轨》道交通建设》单位应当《委托有相《应资质的设计—单位对项目进行【安全质量《风,险评估专《项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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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轨道—交,通建设项《。目安全设施应—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同》时,施工、同时投—入生产和使用;安】。全设施竣工或者试】运行:完,成后应当对安—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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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条 轨!道交通建设单位应】当设置安《全生产管理》机构建立事故预防、!。报告和处理制—度执行建设过程动】态,安全监?测制度?做好安全生》产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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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四条 轨!道交通建《设单位应当按照安】全生产管理有关【规定设置配备—必要的?安全警示标志和救】援设备器材并保【持其性能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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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轨道交通建》设单位应当制定【轨,道交: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!处置方案定期组【织,应急抢险队》伍演练随《时做好轨道交通抢险!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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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十五条 发生【轨道交通建设—安,全事故轨道交通建】设,单位应当《按照: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!急处置方案迅速【采取有?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!避免或?者减少人员伤亡并及!时向市人民政府和】有,关,行政主管《。部门报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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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六条 发生【轨道交通建设安全】事故市?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、《事故所在地区、县】人民政?府以及供电、供水、!供气、通信等单位应!当按照轨道交通突】发事件应急》预,案的规定进行应急保!。障,和抢险救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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