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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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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》七条 未》按本办法规定—取得批准擅自在【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!和特别保护区范围】内进行?建设的由《市城乡规《划、建?设等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处理;造成!。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!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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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八条 在】轨道交通《控制保护区和特别】保护区范围内施【工作业未执行有效】保护方案《的或者拒绝接受轨道!交,通,建设单位安全—监控的由市建—设,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工整改;造成损【失的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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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十》九,条 对妨碍轨【道交通工程建设【实施的单位》和个:人由有?关行政主管》。部门:责令改正;造成损】失的应当依法承【担,赔偿责任;情节严重!的,依,法追究法《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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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四十条 有—关行政主管》部门、轨道交通建】设,单位及其工作—人员:不履行本《办法规定《的职责或者有其他玩!。忽,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?私舞弊行为的由其】所在部?门,、单位责令改正【;情节?严重的依法》追究法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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