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法律责任
!
》 ?第三十七《条 未按本办【法规:定取得批准擅自【在,轨道交通控制—保护区和特》别保护区范围内进】。行建设的《由市城乡《。规划、?建,设等行政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;!造成损失的应当【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
《
— 第三《十八:条 在轨道交【通控制?保护区?和特别保护区—。。范,围内施工作业—。未执行有《效保护方案的或【者拒绝接受轨道交】通建设单位安全监】控的由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令停《工整:改;造?成损失的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
【
? 第三十九条【 对妨碍轨道交通!工,程建设实施的单位和!个人由有关》行,政,主,管部门责令》改正;造成损失的应!当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;情节严重的依法追!究法律责任
】
? 第》四十条 》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、轨道—交通建?设单位及《。其工作?人员不履行》本办法?规定的职责或—者有其他玩》忽职:守、滥?用,职,权、徇私舞》弊行为的由》其所在部《门、单位责》令改正;《情节严重《的,依法追究法》。律责任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