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租赁条件和程—。序
【。。
: , : ,第十三条 》 :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!以家庭为单》位(家?庭成员包《括申请人本人—、配偶及未》成年子女下同—),每个家庭确定一【名年满18周岁【在本市五《城区有?稳定工?作和收入来源具【。备完全民事》行为能力《的家:庭成员作为》申请人家《。庭其:他成员的收入、财产!和住房建筑面积【应当与申请》。人合并计算
!
一个家!庭只限申请承租一】套公:共租赁住房
!
第十】四条 本【办法所称的家—庭收入是指》申请之日《前连续12》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!收入:总和;家庭财—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!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!括存款、机动—车,辆、:有价证券、生产【经营性单《位股权?。及其他各类非住【宅等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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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!办法所称的》人,均住:房建筑面积以申【请家庭成员》拥有的私有》住房的合计建筑面】积除以申请家—庭成员人数》计算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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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【 公共租赁—住房保障对象—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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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(一)同时!符合以下条》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
!
《。 1.》申请人具有本市五】城区居民户》籍(农村村民和【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成员除—外)且申请之日落户!时,间已满3年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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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2.申请人在本【市五城区工作、生活!。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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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3.申请—家,庭在本?市五城区年》收,入、财产、人均【住,房建筑面《积符合市政府确定】的,。准入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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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(二)【。。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!外来务工人员—
,
!1.申请人不具【有本市五《。城区:居民户籍《或者属于本市—五城区农村村民、农!村集体经《济组织?成员;
】
, 《2.申请《人在本市《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!五城区累计缴—交养老等社会保险】满6年或属》于与企业签》订5:年以上劳《。动合同且在》本市五城区累计缴】交养:老等社会保险—满,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!校毕业生;
!
》 ,3.申请家》庭在本市《五,城区年收入、—财,。产符合市《政府确定的准入【标准;
【
4.家!庭成员在本市—五城区无自有—住房、未租住公有】住房
》
【 (三)【同时符?。合以下条《件的:机关事业《单,位工作人员
!
《 1.申请人【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!围,。内的省、市、区【属机关事业》单位新录(聘)用且!已转正定级》的在编工作人员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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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2.:申请家庭在本市【五城区年收入、财】产符合市政》府确定?的准入标准;
】
【 3.?家庭成员在本市【五城区?无自有住房、—未租住?公有住房
》
!第十六条 】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部!队现役专业》士官在?本市登记注册的【高新技术《企业所引进》且经人事部门—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!具有:硕士学位以上(含】硕士)或《中级职称以上(含中!级):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!、,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!难家:庭由政府提供一定数!量的公共租赁—住房予以《定向保障具》体,的准入条件、审核】和分配规程另行制】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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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》 有下列【情形之?一的:不得申请公共租赁】住房保障
》
】 (一【)申请之日前5年内!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!行为(?含买卖、赠与、离婚!析,产等)的交》易时间以房》产登记机构交易登】记时间为准;—
— (!二)申请家庭成员】已享受过经》济适用?住房、限价房—、集资?房、解困《房、房改《房等政策性实物住】房保障的《;
:
【 —(三)申《请,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!异时间不足2年的
!
!第十八条 》 申请公共租赁!。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!。共租赁住《。房,申请表并按》照下列?规定提交申请材【料,
】 —(一)城市》中,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
【
1.申】请,。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!户口簿离异或丧【偶的还?应提供相应证—件或证?明材料;《
:
?
2.工作!单位提供的受理【申,请当日前连》续12个月的—收入:证明和有权单—位出具的未享—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!障情况证明;
【。
?
《 3.申请家庭】现,住房证明材料—;
—
4—.其他需要证—明,符合申请条》件的材料
》
?
,
【 (二)外来务】工人员
》
:
—1.:申请家庭成员—。的身份证、户口【簿离异或丧偶的还】应提供相应证—件或证明材》料;
》
— 2:.工作?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!当月前连续》12个月的收入证明!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!单位出具的未享受】政策性实物住房保】障情况证明;—
,
》 3.—。申请家庭现住房【证明材料;
】。
4】.社会?保险缴交《。凭证等证明材料【;
【 5.属【于普通?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!须提供毕业证—。。书;
》
— ,6.其他证明—材,料
! ? : (:三)机关事业单位工!作人员应当》提交的材《料
?
1!.申:请家庭?成员的身份证—。、户: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!应提:供相应证件或证【。明材:。料;
》
2】.工作单位》提供的受理申—请当日前连》续12个月》的收入?证明和有权单位出】具的未享受政策【性实:。。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!;
》。
? 3.》申请家庭现住房【证明材料;
】
4】。.公务员主管部【门出具的机关事业】单位正式《在编人?员和转正定级的【证明材料;
!
《 , 5.其他证明【材料
】 申》请人提交的身份证】、户口簿等》证照材料还须—附,复印件原件受理核】对后退还
》
【 第十《九条: 申》请公共租赁》住房应当在居住【所在:地的街?道办事处(乡—、镇政府《)提:出申请填写》申请表、诚信—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!、财:产和住房《。查询授权书并提【。。交相关?材料申请人所在【的工作单位可—以组织本单位职工】统一进行申请—。
?
《 , 街?道办事处(乡、镇政!府)受理申请后应】当在10个》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!。初审工作《经初审合格的—在申请人《居住:。地社: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!。无异议或异》议不:成立的由街道—。办事处(乡、镇政府!)提出?初审意见《后报区住房》保障部门复查
】。
【 第:二十条 区住!房保障部门应自【收到申?请材料之日起5个】工作日内《转请有关《部门和单位核查【申请:家庭的?住房和公《积金缴?存信息核查工作于1!5个工作日内完【成符合条件的将申】请材料连同核查的】信息一并转请区【民政部门进》行家庭收入》、财产认定
!
区民】政部门应《当自收到申请材【料,之日起5个工—。作日内提请有关部门!对申请?家,庭收入、财产—进行核查核查工作】。原则上在10个【工作日内完成;【区民政部门根据【。核查信息对申—请家庭?收入、财产进—行认定提出是否【符合准入条件—的书面意见》并反馈区住房—保障部门
【。
区】住房保障部门—根据区?。民政部门《的认定结果和核【查信息在15个工作!日内对?申,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!准入条件提出复查】意见:符合准入条件—的确定配租标—准并上报市住房【保障主管部》。门;不符合》准入条件的应—当书面通《知申请人《并说明理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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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一条 【 市:住房保障《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!有关部门召开联【席会:议对:各区上报的申请【家庭资格复审汇总情!况,进行复核经联席【会议复核《认定符合条》件的:在“中国·福—州”门户网上公示】公示期15日有异】议的单位或个人【应当书面向区—住房保障部门提出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】当在接到异议后根】据所反映的住房问题!进行复查并将—反映的家庭财产、】收,入问题转区民—政局复查核实结果上!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!门经:公示无异议或—复查后?异议不成《立的申?请人市?住房:保障:。主管部门予》以登记纳入轮候配】租范围在“中—。国·福?州”门户网》予以公布
】
?。 第二十二【条 市国有房!产管理部门应当【建立完整统》一的公共租赁—住房建设和住房筹】集以及?承,租人轮候、配租和使!用等:运营管理信息系【。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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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三?条 经核准】获得承租资格—的承租人由》市住房保《障主管部门转至市国!有,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轮!候配租?市国有房产管—理部门应当根据房】源数:量、轮候配租户【数,、承租资格核准【时间制定公》共租赁住《房配租选房方案【并统一组《织,选房选房方案向社】。会,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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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!包括公共《。租赁:住房的?。申请人及《其家庭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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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: ? 承:租人按照公共—。租赁住房《选房方案《选定承租房号后领】取公共租赁住房配】租确认书并》在,市国有房产管理【部门发出《入,住通:知之日?起30日《内与市国有房产管】。理部门签订》福州市五《城区公共租赁住【房租:赁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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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国!有房产管理》部门应当在租赁合同!签订后20个工作日!内汇总选房配租结果!报市住房保》障主管?部,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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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》十五条 【承租人未《按时前往选房或选】房后未按《时签:。订租赁?。合同的视为》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其!配租资格取消并自选!房之日起2》年内不?得再申请公共租赁】住房
】 第二十六】条 : 公《共租赁住《房的配租《标准按照《申,请家庭人口确—定为一人户配—租45平《方米户(《套)型二《人户配租55平方米!户(:套):。型三人以上(含三】人,)配租65》平方米户《(套)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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