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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规划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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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公—共租赁住房的发【展规划和年》度计划?由市住房保障主管】部,。门,会同市发展改革、】。城乡规划《、国土资《源及国有《房产管理等》部,门编制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后实施市城】乡,规划管理《部门应按照统一【规划、合理布—局、综合《配套、方《便生活的原则并根】据城市总《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!设规划确定》。公,共租:赁住房近期建设用地!和年度建设》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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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八条 — 公共租赁住房】的建设?用地:纳,入年度建设用—地供应计划在—申报年度用地指【标和用地审批时【。单独列出优先保【障
! , 第九条 】公共:租赁住房《。房,源,可,以,通过新?建、改建、收购【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!及调剂其他保障性】住房等方式》筹集
! 经营性房地产!项目配建公共—。租赁住房的应当在土!。地使用权出》让合同中《约定公共《租赁住房的配建规模!、套型结构》、竣工交付时间、】收购方?。。式和价格等事项【
— 第十条 】 公共租—赁住房建设用地按照!下列方式《供,应
! (【一)政府投资集中建!设的公共《租赁:住房建设用地实【行划拨供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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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? (二)》采取其他方式—投资的集中建—设,的公共租赁住—。房建设用地可—以采用出《让、租赁或作价【入股等方《式有:偿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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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。。 (三)《经营性房地产—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!住房:用地性质按所在宗】地,主要用途的供地方】。式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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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一条 公】共租赁住房套型建】筑面积一般》分,为45平方米、5】5平:方米和65》平方米三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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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公共租赁》。住房建设和装修【。应符合福建》省公共租赁住房【建设导则(试—行)等规范规定【
】 第十二条 【 公共租—赁住:房的资金管理—以及建设《、运营涉及的—税,。费等按国《家和省有《关政策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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