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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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一条 《 为《完善我市《保障:性租赁住房体—系健全公《。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!国务:院办公?厅关:于保障?性安居?工程建?设和管理的》指导意见、住—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!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】等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《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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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二条 【本办法所称公—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!建设标?准和租金水》平面向符《合规定条件的城镇】中等偏下收》入,住房困难家庭、【新就:业无房职工》。和在城?镇稳定就业的外【来务工人员》出租的?保障性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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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条 【 本办法适用于】本市五城区范围【。内,公共租赁住房的【建设、分配》、使用和管理— 第四条 》。发展公共租赁住【房应:当遵循“政府组织】。。、社会参与》、统筹规划、合理布!局、公开《公平、严格监—督”的原《则
】 第五》条 市—住房:保障和房产管—。。理局(以下简—称“市住房》保,障主管?。部门”)负》责本市公共租赁住】房的监督和管—理工作市民》。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对保障对象家庭】收入、财产》。认定工作的监督和】指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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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各区《住房保障《、民政部《门和各街道办事处(!乡、镇人民政府【)负责本辖区公【。共租赁住房承租【资格:审核及其监督管理工!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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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市国有房产管【理中心(以下简称】。“市国有《房产管理部门”【)负责公共租赁【住房房源筹集、【。配租以及《使用管理《等日常运营》管理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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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。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!自,职责共同做好—公共租赁住房—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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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?条 : ?市住房?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!民政主管《部门根?据城市经济》社会:发展水平、居民收】入和住房状况合理】确,定、适时调整保障】对象家庭年收入【、财产和人均住房】建筑面积的》具体标准报市人【民政府?。审定后公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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