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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。章 】 第一节 【招标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一条《  :招标项目《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需要履行项目】。。审批、核准或—者备:案手续?。的应当?先履行项目审批、核!准或者备案手续 】  —   依法必须进行!招标的工程》建设项目需要履行】项,目审批或者核准手】续的招标《人应当?在报送的可行性研】究报告或者》资金申?请报告或者项目申】请报告的同时将项】目招标范围、方式】以及组织形式报【送项目审批》部门核?准 ? :     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】的国有自然资—。源的经营《。性开发项目》、政府特许》经,营项目、有限公共】资源配置项》目,以及医疗设备—、医疗器械和—药品:采购项?目招标人应当在【招标前将《。项目招标范围—。、方式?。以及组织《形式报同级人民政】府或:。者其:授,权部门核准 】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二条  推行!使用招标公告、【资,格预审?。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!文本对国家或者省级!有,关行政监督部门【已经编制示范—文本:的依:法必须进行》招标:的政府?投资项目的招标【人应:当使用 —   》。 ,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招标【人,采用公?开招标的应当发【布招:标,公,。告;:采用邀请《招标的?应,当向三个以上—具备承担《招标项目的》能力、?资,信良好?的特定的法人或【者其他?组织:发出投标邀请书 !     】。依法必须公》开招:标的项目《应当在国家》有关部门或者省【人民政府指定—的报刊、信息—网络或者其他媒【体发布招标公—告 》。     在两家!以上媒体发布同一项!目招:标公告的公告内【容应当一致 【     招!标人在指定报刊【或者其?他媒体发布招标公】告的应当同时将招】标公告如《实抄送指定》信息网络被指定的信!息网:络应当即时登载该招!标公告并《不,得以会?员制等方式限制潜】在,投标人获取信息【 ? :  :。   第二十—四条  招标—人发:布招标公告或—者发出投标邀请书】应当载明下列—事项 《 ,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招标人的名称】和地址; —。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—)招标项目范围、性!质,。、数量规模和—质量总要求》; ?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《三)招标《项目实施的地点【和时间;《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四)获取招标【。文件:的办法;《 —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五)!投标人的《资格条件及》审查办法;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》法律:、法规规《定应当载明的—其,他事项? , , ? ,   ? 第二十《五条  招》标人应?当,根据招标项目的【特点编制招标—文,件一般应当载明以下!主要内容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招】标人名称、项目名称!及,。简介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项目数量、规】。模和:主要技术、质量的要!求; —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项目完!成,期限或?者交货、提供服务】的,时间: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《对投标人资格、投】标文件、投标有效期!。限,的要求; 【 ,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五?)提交投标文—件的方式、截止时间!和开标地点;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?(六)开标》、,评标程序《以及:评,。标,的标准、办法—;,。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七)投标保证金、】履约保证金、投标报!价的要求; 【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。八):图纸、格式附录等招!标相关资料和技术】文件:的要求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九)合同主要—。条款及?协议书格式; 【 ?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。(十)受理投诉【的有关?行政监督部门 【 ?     —医疗:设备、医疗器械和药!品,采购项?目,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!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!标人应?当在招标文件中明】确采购数量 !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,六条: , 招标人可以—要求投?标人:在提交符《合招:标文件规定》要求的投标》文件外提交备—选投标方案但应【当在:。招,标文:件中作出说》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!。和比较办法 — : ,  ?   第二十七条 !。 政府投资项—目、使用财政性资】金的货物和服—务采购项目招标人】在招标文件》中确:定,的标准?、规模、内容等应】当,控制在项目审—批部门核定的范围内! —    对工—程建设项目》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!国家已有《明确规定的招标【文,件相关内容》应,当按照有关规定编】制;招?标文件中提出履约保!证金要求的应—当明确?规定向中《标人提供工程款支】付担保?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招标人在招标】文,件中规定的》实质性要求和—条件应?当用醒目的方式【标明不?得以特定的生产供应!者及其?提供的产品》或者服务《为依据;《如果必须引用某一】生产供应者》的技术?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!楚地:说明拟招《标项目的技术—标准时应当标明【“或相当《于”:的字样 《    】 招标人不得在招】标文件中提》出与项目等级—不相:适应:的、过高的资质要】求;:。不得:规定:含有倾向或者排【斥潜在投标人的其】。。他内:容,。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九【条  招标文件应当!规定项目合理—的投标有《效期投标有》效期从投《标人提?交投标?文,件截止之《日起计算 —     】在投标有效》期结束前出》现特殊情况的—招标人可以书—面形式要求所有【投标人延长投标有】效,期,投标人同意延长【的不得修改》其投标?文件的实《质,性内容但应当—相应延长其投标【保证金的有》效期;投标人拒绝】延长:的其:投标失效但》有权收回其投标【保证金 —   》  因延《长,投标有效《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!招标: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!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!效期的除外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?十条 ? 依法必须进—行,招,标的政?府投:资项目?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】。文件:发出的同时将—招标:文件: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!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】监督部门《备案有关行政监督部!门,。发,现招标文件有违反】。法律:、法规内《容的应?当及时以书面形式】责令招标人改正 】 :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一条  依】法必须进《。行招标的项目招标】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!件出售时间不—得少于?五日出售《价格依据物价部门核!定的印刷成本确定】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二条  招标—项目:设有标底的标底必】须保密;在开标前任!何,。单位和个人》。不得以任《何形式审查标底【 —  :  :政府投资项目一【。般不设置标底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