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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 物:业管理服《务
【
》 第三十六条 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】在其资质等级范【围内依照物业服【务合同约定》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!并接受业《主监督
》
物!业服务合《同应当约定》下列事项《。
! (一)物业共用】部位、共用设—施设备的使用、管理!和维护?;
—
》(二)公共绿化【的维护;
》
》 ? (三)公》共,区域:的保:洁;
—
: (四)公】共秩序的维护;【。
,
?
: (五)安】全防范的《措施;
! , , (六)车辆的】停放管?。理;
【
(七)】物业使用中对禁【止性:行为的管理措施;】
— (》八)物业维修、更】新、改造和养护费】用的:账务管理;
】
:
: (《九,)物业档《案资料的保管;【
,
!(十)物业服务【的收费方式》、标准及财务的监】督管理;《
】 (十一》)争议处理方—式;
】 (》十二)违《约责任;《
?
(】十,三)其他《约定的事项
—
【 物?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!业服务合《。同中的专项服务【。事项委托给专业性】服务企业但不得将】物业服?。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!项一并委《托
:
》 《。第三十七条 业主!大会、业主委—员会应当配》合公安机关与居民】委员会?(社区居民委员会)!相互协作共同做【好,物业管理区域内的】社会治安工作
!
《 物《业管理企业应当按】照法律、法规规定和!物,业服务合同的约【定做好物业管理【区域内的《。安全防范工作发【生安全事故时—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!。应急措施的》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!行政管理部门—报告协助《做好救助《工作
—
? : 第三十八条 】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!物业管?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!无正当理由》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!合同
【
? 一方《要求:提前:解,除物业服务合同【的应当在三》十日前告《知对方
! 《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!管,理企业提前解—除物业服务合同的】通知后应当》在二十日内召—开业主?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!聘新的物业》管理企业
!
第三十九!条 物业服务【合同期满《不再:续订或者解》除物业服《务合同的原物—业管理企业》应当自合《同终止之《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!业管理区域》并向业主委员会或】。。者新聘的物》业管理企业》移交物?业管理所需相关【资料、?物业管理用房、预收!的物业服务》费用及其收支—。账目和国《务院物业《管理条例规定—的其他必《须移交?的资料?。。
!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!时业主委员会与原】物业管理企业—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!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!和物业管理资料【移交等事务原物【。。。业管理企《业不得以《未结清债《权债务?为由拒绝移交—或者退出
【
第四!十,条 物业服务收费!应当:遵,。循合理?。、公开、《收费标准与服务【。水平相适应的原【则分:别实:行,政府指导《价和市场调节价
!
》 前期物业服务!收,费实行?政府指导价》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价—。格主管?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《在其:管辖的行政》。区,。域内制定统一—的指导?价,。并定期公布单个【物业管理区域的前】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!事项、标《准由建设单位—与物业管理》企业:根据公布的指—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!中约定
】
实行市】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!。收费由业主》委员会代表业主与】物业管理《企业按照《服务标?准等级?、服务内容》在物业?服,务合同中约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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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!服务收费实行明码】标价物业管理企业】应当在物业管—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!公示服务内容、【服务标准、》收费项目、计费方】式、收费依据和标准!等有关?事,项
【 业主应当按!照合同约定交纳【物业服务费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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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!条, 物业《。管理区域内》供,。水、:供电、供气、—通讯、有线》电视等?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!有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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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业主—自用的向业主收取;!
【 (二》)物业管理企业【使用的向物业管【理企业收取》;
【 , : (三)公共使用的!。由业主分摊按—照合同约《。定收取
《
【 供水、》供电、?供气:、通讯、《。有线电?。视等单位《应当承担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相关管】线和设施《设备:的,维修:、养护等管理责任】及有:关费用法律、—法规另有规》定的从其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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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前款所列单!位不得?强制物业管理企【业,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!费用:也,不得因物《业管理企《业拒绝代收有—关费:用而:停止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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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物业管理企—业接受委《托代收?本条第一款》规定费用的》可以根据双方约【。定,向委托单位收取手】续,费不得向《。。。业主收取手续费【。等额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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