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五章 物【业的使用与维护
】
《。。
》 第四十二条【 :在,物,。业管:。理区域?内不得有下》列,行为
》。
【。(一)?擅自拆改房》屋,承重结构《;
《
,
》 (二)侵占—、损坏共用部位、】公共场地、》共用设施《设备;
—。
,
? (三)违【章,。搭,。。盖建筑物、构筑物;!
【 (四)擅自】改,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!外观;
《
,
】(,五)违反规定饲养】家禽、宠物;
【
:
(】六)违反规定摆摊设!点,、占道经营;
【
!(七)违反规—定倾倒垃圾、污水和!。。抛掷杂物《;
—
(—八)在?建筑:物、构筑物上涂写、!。刻画或者违反规定】悬挂、张贴宣传品;!
《
(九】)堆放易燃、易【爆、剧毒或者含有放!射性物?质的物品排放有毒】、有:害物质?或者超过规》定标准的噪音;【
?
(】十)违反规定—从事妨碍业主正【常生活的经营活【动;
《
,
:
,。 : (十《一):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禁!止的其他行为
!
》。 :第四十三条 【业主或者使用—人装饰装修》房,。屋的:应当事?先告知物业管理企】业物业管《理企业应当将房屋】装饰装修中》的禁止?行为和注《意事项告知》业,主,、使用人并依—法加:强监督管理
【
业!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!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!。关规定和业主—临时公约、业主公】约
】 第四十四【。条 物业》管理企业发现业【。主或者使用人在【物业使用、装饰【。装修过程中有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】以及:业主:临时公约、业主【公约行为《的应当?予以劝阻、制止对】。违反业?主公约的行为—劝阻、制止无效的】物业管理企》业应当在二十—四小时?。内报:告业主委员会—;对违反国家有关】规,定的:行为应当在二十四】小时内报告有—关行政管理部门有】关行:政,管理部门应》当及:时处:理
—
第四十】五条 业主出租】或者出售物》业的应当《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!合同: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!交纳作出《约定并在《合同:签订后十日》。内将物业承租人或】者买受人、出租【。。期限:。及物业服务费用【的交纳等《约定事项《书面告?知业主委员会和物】业管理企业
—
【 第四十六条【 :车辆在物《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!地的停放、收—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!。主大会决定
—
?
《 业主大会决【定对物?业,管理区域内公—共,。场地车辆停放收取】场,地使用费的可—以委托物业管—理,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!酬金收费标准参照】价格主管部门的【规定: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!全体业主《所有
》
【物业:管理企业按》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!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!价格主管部门—的,规定执行
!
》业主大会《成立前车辆在物业】管理区?域内停放《的其收费《标准按照价》格主:管部门?的规定执行有收【取,场地使?用费的场地使—用费属?于全体业主所—有,
:
物!业管理区域》内停放车辆不得【占用消?防通道及影响—其他车辆和行人【的正常通行
—
《
《 第四十七条 】专,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!所有专项用于物【业共用?部位、共《用设施设备》保,修期满后的》维修、?更新和?改造:
,
【 专项《维修资金的管—理和使?用应当遵循》专户存储、专款【。专用、公开透明、业!主决策?、政府监督》的原则
《
【 第四十八条 !。住宅物?业、住宅小区—内的非住宅物业或】者与单幢住宅楼【结,构相连的非住宅物】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!业主交纳交》纳时间?按照国?家有关规定》执行已?竣工验收但满—三年未售出的物业】由建设单《位在三个月内交纳】
:
】。交纳的专项维修资】金在业主大会成立】前由县?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:房地: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其委托?的单位代管》法定孳息《归业主所有》;业主大会》。成立后专《项维修?资,金的代管由》业主大会决定—
— , ?业主:交,。纳的专?项维修资金应当专】户,。存储:、按幢设帐》、核算到《户业:主转让物业》时其专项维修资【金,账户:。中的剩余部分随房】屋所有权结算—过户
《
:
》 第四十《九,条 首次交纳【专项维修资金的【标准根据《物业的性质和特点】等因素?按照建筑面积确【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!市人:民政府制定
—
— 第五十—条 使用》专项维修资金—应当:具备下?列条件
《。
】 ,。(一)物业共用部位!、共用?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!;
?
?
,。 (二—。),维修项目符合专项】维修资金使用范围】;
【。 : (三)》法律、?法规或?者业主大会规定【的其他条《件
》
: 第五—十一条 专项维】。修资金使用》报告由相关业—主或者物业管理【企业向业主》委,员会提出《
《
? 物《业,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设备需】要,维修、更《新和:改造的业主大会【成立前?经专:项维修资《金列支范围内二分】之一以上业主通过】;业主大会成立【后按照业主大—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!案执行;属紧急情】。况的可以由业—。主委员会决定—
《
专【项维修资金的—。使用:接受业主监督委员】会和有关行》政部:门,的监督
】
代管【专项维修《资金的单《位应当?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!金的收支情况并接】受业主监督
【
:
第五】十二条 》专项维修资金收【取、:。使用:。、管:理和监督的具体【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!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会同财政部门—。拟定报省人民政【府批准?后执行
【
第五十!三条 ? 物业在保修期【内出现质量问题【的由建设单位依法】负责维修
—
【 第五十《四条: 物?业存在安全隐—患可能?危及公?共利益或《者他人合法权—益,时,相关业主应当及时】维修养护其他业主】应当给予配》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!修养:护义务的经业主【大会决定《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!。。约的约定可》以由业主《委员会委《托物业管理企业代】。。为维修养护或者【采取应急《防范措施费》。用由相关业主承担
!
?
,
发生危】及他人?。房屋使用安全—或者公共安》全的紧急情况—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!及时通?知业主?委员会或者相—关业主组织》维,修、更新或者采取】应急防范措施维修】费用由相关业主【承担
【
物—业出现?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有关技术标准】规定必须维修—养,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!物业管理企业应【当进行维修》养护物业出现—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》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!。必,须,维修养护的》情形时业主或—者物业管理企—业应当进行》维修:养,护
! 第?五,十五条 县级【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房【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建立物业—管,理投:诉受理制度对业主、!物业使用人、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!理企业在物业管【理,活动中的投》诉应当及时》进行调查、处—理并将?调查:。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!复投诉?人;属?于其它?部门:职责的房地》产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—当场:或,者,在受理后五》日内告知投》诉人向?有关部门《投诉
【
第五十】六条 物业管理企!业与:业主发生物业管理】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!以协商解《。决;可以向基—层人民?调,解委员会《。。申,请调解;也可以依法!向仲: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!。。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!起诉讼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