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土地违法案件的管辖!
! 第《十二条 《 省土地管理部门管!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!下列案件:
】
— (一)】发生在?市,(,。地)一?级的超越批》准权限非法》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!;
—
!(二)在全省范围内!有,重大影?响的土地《违法案?。。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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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三)省人民政—府和:国家土地管理局交】办,的土地案件;
!
】 (四)认【为应:当直:接处理的案件—
— 第》十三条 市(【地)土地管理部门管!辖本: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!。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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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 (:一)发生在县(市】、区)一级的—超越批准权限—非法批准占用—土地的案《。件;
《
! (《二)在本行政区域内!有,重,。大影:响的土地违法案件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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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三?)同级人民政府【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!交办的?土地案件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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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? (四)认为应当!直接处理的土—。地违法案《件
! 第十四条—。。 县级土》地管:理,部门管?辖,本行政区域内土【地违法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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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乡级人民政—府管辖本行政区【域,内的农村居民—。未经:批准或者采取欺骗】手段骗取批准非【法,占用土?地建:住宅的案《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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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【条 上级》土地:管理部门《可以处理《下,级土地管理》。部门:管辖的土《地违法案件;下级土!地管理?部门对其《管辖:的土地违法案件需要!由上:级土:地管理部门处理的】或查处遇到阻力的】应当报请上级—。土地管理部门—决定
! 县《级土:地管理部门可以【处理乡级人民政【府管:辖的土地违法案【件;乡级人》民政府对《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!件认为需要由县级土!。地管理?部门:处理的应当》报请县级土地管【理,部门决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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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—六条 ? 管辖权《不明或?者管辖权有争议的土!地违法案《。件由:其共同?上一级土《地管理部门指—定,。管辖超越管》辖权限受理土地【违,法案件的所作的【行政处罚《(理:)决定?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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