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监!。督检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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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四】条 : ,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及《其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应当加【强对城乡规划编【制、审批、实施【、修改的《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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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、】乡人民政府应当【加,强对:镇,、乡、村庄》规划区内《建设活动的监督【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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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?部,门应当逐步建立【。和完善城乡规划动态!信息监测《系,统对城?乡规划实施情况进】。行实时监督》
】 , 第五十五条 【 地方各级》人民: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!。代,。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《或者乡、镇》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!。乡规划的编制—、实施、修改情况】并接受监督地方【。各级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委员会或》者乡、镇《人,民,代表:大会应当加》强对城乡规划工【作的监督检查保【障城:乡规:划法律?法规、?决议决定在本行政】区,域的有?效,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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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五:十六条 县级【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《逐步建立城乡规【划,督察员制度对城市】总体规划、》镇总体规划、乡【规划、村庄规划的实!施情况?进行督察受》督察单?位应:当予: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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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七条?。 城市、县—(区)?、镇、乡人民—政府:应当:建立违法建设行政责!任追究制度上级【人,。民政府应当加强【对下级人民政府【违法建设行政责【任追究制《度落实情况》的监督检查和考【核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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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八条 县级以上!地,方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!有关部?门应当建立违—反城乡规划行为【的举报、控告受【理制度对《举报或者控告行【为应依法及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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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。九条 镇、乡【人民政府对本—行政区域内违—反城乡规划》的行:为应当依法》。。予以制止在乡、村】庄规划区内的镇、】。乡人:民政府应当依法查】。处;在城市》、镇规划《区内的?应当配合城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。或者:其他有关部门—依法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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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居(村)民委员】会,、物业服务企业【。发现本区域内违反城!乡规划的行》为应当及时向—城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、【街,道,办事处?或者镇、乡人—民政府报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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