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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 失《业保险基金》的筹:。集 ? 》  :   第七条  】失业保?险基金由下列各【项构成 】 ,。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单位《和职:工缴纳?的失业保险费—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》失业保险基》金的利息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财政补贴;】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四)依法纳入【失业:保险基金的其—他,。资金 】。    第八条【。  单位按照与【之建立?劳动合?同关系职《工的月工资总额【的百分之《二缴纳失《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!月工资总额》的百分之《一缴:纳失业保险费 !     单】位招用的《。农民合同制工—人本人不《缴纳失业保险费但】本人自愿缴》纳的除外 》     !工资总额的组—成按照国《家,。统计局?的统一规定执行 】 《   ?  :第九条  》单,位应当在依》法成立之日》起,。三,十,日内向受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》委托: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!办,理失业保险登记 】 《。     单位变更!、终止的应当在【变更、终止》之日起十日》内向受劳动保—。障行政部门》委托:的,主,管地方税务机关办】理变:更、注?销登记单《位招用、辞退—、裁减人员的应当在!建立、解除或—者终:止劳动合同关系之】。日起三?日内:办妥相?应的变更手续 !  《   ?第,十条  单位应当在!每月发?。放工资之《日起五日内向—主管地方税务机【关申报单位缴纳失业!保险费的《。数额和参保职工名】单单位和职工缴纳】的失业保险费—在缴纳所得》税前列支其中—属于应?当由职工《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!单,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!代缴 【  :   主管地方税务!机关:应当:向缴纳失业保险费的!。单位出具《缴费凭证并于征【收之日起五日—内向失?业保险经办机—。构提供?单位缴费数额和参保!职工名单 》    】。 失业保险经—办机:构应当建《立单位?。和职工的缴》费,档案并于收到主【管地方税务机—关提:交的单?。位缴费数额和参保】职工名?单之日起五日内向】单位和职工》分别出具单》位缴费手册和职工】。缴,费凭证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— 单位?因严:重亏损不能按时【缴纳失业保险—费的:可向主管地方税【务机关?申请缓缴;经—批,准缓缴的《在缓缴期《内免缴?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!当如数补《缴失业?保,险费及其《利,息 》 :    第十二【。条  单位因—破产、解散等原【。因终止的在清算【财产时应当》依法向主管地方【。税务机关清》偿欠缴的失业保【险费: ,  — , , 第:十三条  单位应】当每季度公布一次】。本单位?及其职工缴纳—失业:保险费的情况— 《。     职工】。有,权向本单位和—失业保险经》办机构查询失业保险!费的:缴纳:情况单位和失业保】险经办?机构应当及》。时为其提供 — 《 ,    职》工发现单位未—按规定按时足—额缴纳失业保—险费:有权:向劳:动保障?行政: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