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。 户籍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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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—十四条? 居民户口簿【居民身份证》是证明公民身—份,的法定证件公民从事!有关活动凭居民户口!簿居:民身份证证》明本人身《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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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不》得要求公民提—供与居民户口簿【居民身份证》登记项目相同—的证明但是因身【份证件?丢,失、被盗《或者忘记携带等无法!证明身份办理入【住旅店、乘坐交通工!具,或者参?加法律规定的国【家,考试以及《因特殊原因》未能:出示居民户口簿办】理婚姻登记的—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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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五条《 公民需要证明】下列事项之一凭居】民户口簿、》居民身份证》或者护照《均无法证明的可以】申,请户:口登记机关出具【户籍:证明:户口登记《机关应当根据户籍档!案记载内容如实出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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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 (:一)姓名、性—别、民族、出生日期!、公:民身份号码变更更】正情况或者因—户口迁移《在居民?。户口簿上未体—现的其?他户口登记项目【内容变更更正—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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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二)与曾经同—一家庭户成员间登】记,的亲属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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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(三)因服现【役、加入《外,国国籍、出国(境)!定,居、:被判:处徒刑注《销,户口或者重复—(虚假)户》口被注?销的情况;》
! 》(四)与本人—有同一家庭户、监护!、抚养、赡养关系的!人,员,死亡注销户口的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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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。六条 公》安、检察《院、法院、》国家安全机关、【监察部?门以及其他》政府执?法部门因办》案、调查需要—律师因代理》案件或者公证机构因!办理公证《。需要可以按照有关】规定向公安》机,。关申请查询》公民个人户》籍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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