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法!律责任
《
】 第六十七条】 违?反本办法规定公民】申,报户口登记》有下列违反治—安管理行为》之一:的由:县级人民政府公安】机关按照治》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!二,条给予处罚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刑事?责任
》
》 : (一)伪造!、变造出生》医学证明的;
!
? — (二《)买卖或者使—用,伪造、变造的出生】。医,学证明、亲》子司法鉴定意见书】、收养证等证—明,材料的;
【
《 (】三)伪造、变造【户口迁?。移证户口准予迁【入证明的;
【
:
— (四—)伪造、变造—政府公文《申请办理本人或者被!监护人户口登记【事项的
》
【 第六十《八条: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机:关、团体《、企业事业》单位有下《。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!人民政府《公安机关《处,以3000元罚【款
! , 》(一)为当事—人出具虚假证明的;!
— 《 (二)【为户:口调:查,对象作伪证的
】
— 个人在申—。报户口登记事项【时提:供虚:假,自陈材料《的处以?1,000元罚》款
【 第六十九】条 : 违反本办法规定公!安机关及《其工作人员在办【理公民?申报户口登》记时有?下列行为之》一的对直接》责任的主管人—员以及其《他,直接责任人员依【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!。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,。
【 《 (一)对符【合规定的申请不予】办理或?者不:予核准的;
【
:
: 【 (二)《对不符合规定的申】请给予办理》的;
【
】 (三)无正当【理由不在规定期【。。限内办结的;
】
— (四】)教:唆,。或者协同当》事人编造虚假—材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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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? ?。 (》。五)索?取、收受他》。。人财物或《者谋取其他利—益的;?。
】。 (六】)违反规定提供公】民户口?登记信息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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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!七):工作疏?忽大意导致严重后果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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