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节 项目变更、更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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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条 公民!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!化的应当及时向【户口登记《机,关申报变更登记【并提:交与申报《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!材料
】 公民发现】户口登记事项—有差错?的,应当及时向户口登】记机关申报》更正:登记并提交》与申:报更:正事项相关的证明】材料
【
对公民申!报变更、更正登记的!申请公?安机关应当进行核】查;情况属实—的,予以变更、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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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!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应》当申报变更》户主
《
! (一》)原户主死亡、被宣!告死亡?或者被宣告失—踪的;
《
》 (!。二)原户主》户口迁出的;
【
》 《 (三—)房屋所有权或者】使用权?发生转移《。的;
! 【(四:)原户主加入外国国!籍或者在港、澳、】。台地:区,定,居的;
《
— (】。五,)其他特殊原因应】当变更的
—
】。申报:集体:户变更户主的—应当由单位向户口】登记机?关提出
【
第五十!二条 《公民出生日》期确:因,户口登记《机,关录入等原因造成登!记错误的应》当予以更正
—
》 第五十【三条:。 按照规定—未满18周岁的未】。成年人其《监护人?经,协商一?致,可以申报《名字变更登记—;已满18周岁【的本人可以根据意】愿申报名字变更【登记
【。
, 《1,0周岁以《上未成年《人变更姓名的应当征!得本人的《同意
》
第五!。十四条 有—下列:情形之一的可—以申:报姓氏?变更登记
》。
《
】 (一?)选取其《他,直系:长辈血亲《姓氏:的;
《
【 (二)因!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!人扶养而选》取扶养?人姓氏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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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?)少:数民族公《民选取?的姓氏符合本民【。族的:文化:传,统和风俗《习惯的;
【
】 (四)—有不违反公序良俗】的,。其他正当理由的【
《
第五十!五条 ? 有下列情形—。之一:的不予办理姓—名,。变,更登记
《
》 ? (—一)因涉嫌刑事犯罪!尚未审结的或者刑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】;
!。 , (—二)因犯罪被—人民法院禁止从【事,相,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!者被法律法规列【为职业禁止对象【的;
?
【 (三)!因行政处罚案件【尚未作出决定或者】行政处罚尚未执行】完毕的;
!
【。 :(四)?。因民事、行政诉【讼案:件尚未审结或者【尚未执行完毕的;】
【 【(五)个人信用【有严重不良记录【的;
】。 】(六)被限制出国(!。境)期限未满的;】。
【 , : 《。(七)户《口登记机关认定不】宜变更的其他情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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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已核准变更姓—名后发现存》在上述情形的公【安,机关应当立即撤销】变更的决定》恢复其变更》。前的姓?名
《
第】五十六条 公民实!施变性?手术后申《报性:。别变更登记的应当提!交相关?司法鉴定意见书或】者国内三级医院出具!的并经公证的性【别鉴定证明
!
第【五,十七条 公—民申报民族变更【登记的应当提交设】区的市?人民政府民族—宗教部门批准变更】民族成?份的证明《
— ,。 ,。 第五十八—条, 公?民变更更《。正性别或者》更正出生日期—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!公民:身份号码国家标准变!更公民身份号码
!
【 第五?十九条 公民文化!程度、婚姻》状况、?兵役状?况、服务处所和职业!等其他户口登—记项目发生变化或】者出现差错》的可以凭相》。关证明材料申请【变更:、更正登《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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