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迁! 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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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六条! 户口《迁,移,实行迁入地条—件准入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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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十七条 《 户口迁移以—准予迁?。入证明?户口:迁移证为依据按【照迁入地核准、【迁出地?迁出、迁入地落户】的流程?进行
【
?。。 , 迁入和迁出地均】在本省范围内的户】口迁移采取公民在迁!入地直接《申,报的方式《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!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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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八条 — 公:民有:下列情?形之一?的可:以申:报户口?。。迁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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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 (一)符合—直,系亲属投《靠规定?的;
《
— (【二)符合大中专院】校,毕业生就业落—户规定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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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(三)被大中专【。。院校录取需要—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!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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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四)录(聘》),用调动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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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五?)符合随军条件【的;
】 ? ? (六)符—合,本省农业转》移人口落户规—定的:;
】 , —。。(七)符合设区的】。市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的购建【。房、投资兴业、引进!人才等落户规定【。的
《
— 第四十九条—。 公?民在户口所在地设】区的市市辖》区、:县(市)内》取,得合: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将!单位集体户》(含单位集》体户地址上家庭户】)、公共地》址或者拆迁地—址上的户口迁至合】法稳:定住所?地址落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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