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部门—职,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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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条 】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有关部门—应当:坚,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!如实签发、》出具公民申报户口】登记所需的证件、证!明文件或者鉴定【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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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民因申—报户口登《记事项需《要有关部门出具或】者换发、补发有【关证件?、证明文件的有关部!门应当?按照有关《规定予以办理;不】。能办理的应》当书面说明》理由
】 第八条 】 ,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,卫,生,计生部门负责指导监!督医疗卫生机构规】范签发出生》医学证明居》。民死亡医学》证,明,(推断)书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!构应:当查看并如》。。实登记新生儿父【母身份信息随—父或者随母登记新生!儿姓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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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】人民政府卫生计生】部门应当《对公安机关移送的】可疑出生医》学证明进行鉴定【并在1个月内—。反馈鉴定结果—
【 第九条 县!。级,以上人?民,政府民政部》门负责接收》、安置本辖区—查找不?到生:父母和?其他监?护,人的未?成年人?优,先保:障移送人依法收养或!者接受寄养并及【时办理户口登记;】督促殡葬《服务单位《按照规定落实火【化登记并《建立:信息:平台与公安部—。门共:享有关登记信息【
! 第十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!和社会保《障,部门负责《为公民出具申报【户口登记所需的有关!社会保?险证明材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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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【 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国土资源—、,住房和城乡》建设部?门协助公《安机关调查、—反馈辖?区内落户公共地址】和集:体户人员的》房产登?记、租赁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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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条 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民族宗教部》门负:责为公?民申请变《更民族成份出具【审,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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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三条 县》级,以上人?民政府侨《务,部门负责为来本省定!。居的国外中国公【民出具申报户—口登记所《需的华侨身》份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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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十四条 — ,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。。府教育部门负责督】促指导大《中专院校配合公【。安机关落实学—校学生集体户管【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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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十五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!法,。行,政部门负《责监督指导公证机】构、司?法鉴定?机构规范出具涉【及户:口登:记事项的《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!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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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条 国家—机关:、事业单位等—应当将公《民户口登记诚信【评价结?果纳入个人》诚,信记录档《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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