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五章 —防治环境污染和其】他公害 】     第三!十二条?  产生环境—污染和其《他公害的单位必【须把环?境保:护纳入工作计—划把消除污染、改善!环境、节约资源和】综合利用作为—技术改造《。和经营管理的—重要内?容建立环境保—护责:。任制度和《考,核制度?    ! 第:三十三条  —排,放污染物的单—位和个体工商户【应,当依法向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!报登记不《得拒报、谎》报 ? :。   《。。  排放污染—物的:种类、数量、浓度、!强度有重大》变化或者《改,变污染物的排放方】式、去向《。时应当提前》1,5日向原申报—登,记的: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《。。。变更申?。报登记手续 —。。。 ? , ,    排污单位】的排污口应编—号、设置标志按要求!配置计量装置—具备:采样和?测,流,条件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,十四条  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可以【根据本行政区—域,内环境质量的要求推!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!立工业污染集中控】制区:逐步实?行污染物排放—总量控制 【。 ?。    实行—污染物总量控—制地区的排污—单位必须按照排污】许可证或《临时排?污许可证规定的【内容排污 — : ,     第三十五!条 :。 排放污染物的单】位和个体工商户应】。当承担治理》污染和法律》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责任并依法】按,时缴纳排污》费和超?标准排污《。。费 :。   【  征收的》。排污费和超标—准排污费必须—按国家有关规—定使用不得》挪作他用 —  》  : 第三?十,六条  《对,造成环境《严重污染的》排污:单位和个体工商【户应当限期治理限期!治理决定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《或其授?。权的: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照管理权限】作,出 : ,    【 被限期《治,理的单位和个—体工商户必须如期完!成治理任务 【。 ?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七?条  ?禁,止生产、经》营、使?用国:家和本省《规定淘汰《。的,能耗高、污染严重】的设:备、产?品,、工:艺 —   ?  禁止《将产生严重污染的】技,术,、设备、产品转【移给没有《污染防?治能力?的单位和《个体工商户使用;不!。具备污染防治能【力,的单位和个体工【商户不得《接受产生严重污染的!技,术和设备 》 》  :  第三十八条 】 禁止国家控制【。。的危险废物和垃圾进!入本省 】。    《 进口国家严格控制!进口的废《物必:须向进口单位和利】。用单位所在地—(市:)环:境,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申》请经省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复审后【报,国家环境保护局审】批 : 《     进口【废物运抵口岸后废】物进口者《和利用者《应立:即向:有关环境保》护行政主管部门【申请报验《海关凭审《批机关批准进口【的文件及环境保护】。行政:主管部门加盖已接受!报验印?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!验放 ?。  — ,  第三十九条【  可能发》生污染事《故,的单位应当采取【措施加强防范—。造成污染事故—的必须立《即采取措施控—制和消除污染及时通!报可能受到危害【和影响的单位—和居:民同时向所在地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。府和环境保护行【政主:管部门报告并接【受,调查处理 》 ,  》   在《。造成:或可能造成》严重污染损》害、威胁人身安全】的紧急情况下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必须立即向》同级:。人民政?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!取有:效措施消《除或减轻危》害环境保护》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在报】告人民政府的同时】。可以采取《应急措施避免或减轻!。污染损害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