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:。法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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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,。第四十条 违反】本,条例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》的,由县级以上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其《限期改正并可处【以1000元至【5000《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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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一)拒—绝、:妨碍环境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!场监督检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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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建设单位—不按:规定填报环》境影响报告》表或不按规定—申,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!预验收的《;
! (三《。)未持有《建设项?目环境?影,响评:价证书进行环—境影:响评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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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违反本条!例,第十四条、》。第十七条第三—款,、第十八条第二【款、第二十条、【第三十三《条,规定的
! 第》四十一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!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—由,县,级以上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责?令其限期《改正并可处以500!0元至3万元罚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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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建设项】目试产?或使用后未按—规,定期限申报环境【保护设施《竣工验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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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。二)不按规》。定缴纳排污费或超标!准排:污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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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(,三)违反本条例第】三十七条规定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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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不按污染—物排污许可》证,的规定?排放污染物》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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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【二条 ? 违反?本条:例规定有《。下列:行为之?一的由县《级以上环境保—护行:政主:管部:门责令其限》期改正并可处—以,1万元?至5万元罚款—
— (一)在饮!用水源保护》区内从事可》能造成饮用水源污】染活动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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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二)—建设单位不按—规,定编报?。环,境影响报告书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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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三)编制环—境影响报告书主【要结论错误或—弄虚作?。假后果严重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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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四)—。没有配套引进污染】。治理设施和技术的;!
! (五)擅》自拆除或闲》置环境保护设—施,造成污染《物排放超过规定标】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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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!条 对限期治理的!排污单位和个—体工商户逾期未【完成:治理:任务:的,除依照国《家规定?加收超标《排污费外《并可处以1万—元至10万元罚款】。或者责令停业—、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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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!款规定的罚款—由县级以上环境保】护行政?主管部门决定责令】。停业、关闭由作【出限期治理》决定:的人民政《府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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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第四十四条【 建设项目在其】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!成或者环境保护设】施未经验收或—验收不合格投—入生:产或使用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!护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!改正:或停止生产、—使用并可《处以5万元至—15:万,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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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四十:五条 将国家控】制的危除废物和垃圾!引入本省《的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没收违法所得】责,。令其退运出境并处】以5万元至2—0万元罚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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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六条 》 造成环境污染【事故的由县级以上环!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按直接经!济损:失的10%》至30%处以—罚款但最低》不得低?于1万元对有—关主管?人员: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!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!机关给?。予行政处分;—。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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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七条 》 当事人对行政【处罚决定不服—的可以依法申请【。行政复议《或,向人民法院提起【行政诉讼《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!或向人?民法院提起行政【。诉讼又不履》行,。。行政处罚决定的由】作出行政处罚决【定的:机关申请《。人民法院强》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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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四十《八条 造》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!责任:排除危害并》对直接受害的单位】和个人赔偿损—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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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因,环境:污,染损害而引》起赔偿纠纷当事【人可以向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申—。请调解处《理也可以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《讼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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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四十—九条 《审查批准环》境影:响,报告:书(表)、审查【批准进?口国家严格控—制,进口的废物》有重大失误或—者越权审批的由【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!关责令改《正并:可以对主管人员和直!接责任?人员予以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》由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—。 第五十条】 环境《。保护监督《管理人员滥用—职权:、玩忽职守》、徇私?。舞弊以及贪》污、:挪,用和截留排污费【。、罚没款的》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分【追缴违法所得;构】成犯罪的由司—法机关依《。法追: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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