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:二章 环境》。监督管?理 【   《  :第十条 《 各级人民政府的】经济建设《和社会发展决策【。。及其他重大措施必须!重视对环境》的影响?采取有效的对策和措!施保:护环境坚持》环境建?设,、,经济建设和》城乡建设《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!、同步发展实—现环境效益、—经济效益、社会【效益的统一 !     在【土,地利用总体规划【和城市总体规划【中,应有环境保护规划】  【。 ,  第十《一条  《省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!建立环境监》测网络实行环境监测!资格质量《审查制度《 《 ,   ? , 县级以上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的环境监—测,机,构负责本辖区内环境!要素的常规》监测和?污,染源的监测其监【测数据是环》境保护监督》。管理的?依据  !  : 各部门、单位的】。环境监测数据经县】级以:上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确认后【可,以,作为环?境,。保护监督管》理的依据 》 , ,    — 当事人对》监测数据有异—议的可?以,在,。规定的期限内向【上一级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《部门申请复核确【定 ?   —  第十二条—  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!保,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其他:依照法律规定—行使环?境监督?管,理权的?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!内排污的《单位和个体》工商户进行现场检】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!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反!。映情况提供必要的】。资料检查机关—应当为被检查的单】位和个体工商户保守!技术秘?密和业务秘密 !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三条  跨行政】区域:。的环境污染和环【境破坏的防治工作以!及产生?环境污染《纠纷时由《。其共:同上一级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—会同各?自所在地《人民政府协商解决】协商不?成的由该《环境保?护行政?主管部门报同—级人民政府决—定,   】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从事下列《环境保护产业活动必!须按照?。国家规定向有管理】权的环?境保护行政》主,。管,部门申请技术资格】认,证 : ?  ?   (一》)生产环境保护产品!;,  【   (二)—。承接污染《防治工艺《和设备的设》计与安装; 】   》  (三)》。承接危险废》物,处理、处《置或利用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