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第一章 总 则 】 【 ,   第一条—  为保护和改善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!防治环?境污染和其他—公害保障人体健【康促进环境保—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!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环境保护法和】。其他有关法律、法】。规结合本《省实:际,制定:本条:例  】  : 第二条  凡在本!省行:政区域内的单—位和个人《必须:遵守本条例 】    —。 第三条  环【境,保护应遵循以下基】本原则 !    (一)环境!保护与经济建—设协调发展》;  】   (二)—。。资源利用与保护【相结合; —   —  (三)》预防为?。主、防治结合、【综合利?用;: 》    《。 (四)统一监督】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!合; 《 , ? ,   (《五,)专业管理与公【众,参与相结合;— :   —。 , (六)污染者承担!治理和损《害补偿责任 !   《  第四《条 : 县: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对?本行政区域内的【环境质?量负责实《行行政首《长环境保护》目标责任《制将环境质》量和:环,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!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!核的主要《内容并定《期,向同级人民代—表,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!报告:环境保护工作—。 ?     第五!条  ?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!环境保护规划和计】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:。展规划和计划增加环!境保护投入将环【境保护资金纳—入各级财政预算 !     】省、地(市)应当】建立环境保护—基金 】。    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及其—有,关部门应当制定适合!本地实际《。情,况的环境《保护的优惠政策 !    【 第六条  县级】以上环?境保:。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对本》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!作实施统一监督管】理其他负有环境监督!管理的有《关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对环》境,污染防治《实施监?督管理?;资源?。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依法对—资源的保护》实施监督管理 【 , ?     第七条 !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环境保护基本】国策的宣《传教育普《及环境?保护科学知识提【高全体?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!和环境法制》观念: —    各》级人民政府》应鼓励、《支持各?类群众性及民间的】环境保护组织和【活动引导他们健康发!展 》     宣传教!育部门应把环境【保护的宣传》教育列入计划中【、小学及幼》。儿教育应结合—有,关教育内容普及环境!保护知?识;:。文化:、新闻出版、广播电!。视部门应《重视和加强对—环境保护《的宣传?及舆论监督 —   【  :第八条  》加强环境保护—科,学技术的研究开【发和推广应用推行】清洁生活和污染【集中控制重》视发:展环境保护产业广】泛开展环境保护【的国际合作与科技】交流 》 ?  :  第九《条,  一切单位和个】人都不得《转嫁污染 —  》   公《民有享受良好—环境:的权:利和保?护环境的义》务 》。     —一切单?位和个人《有权:对污染和破坏环境】的单位和个人—进,行检举和控告;有权!在受到环境》污染损害时要求赔】偿,   】  对在保护—环境、防治污染【和环境建设》等方面作《出显:著成绩的单位和【个人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给予】。表彰和奖励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