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总 则 】     第一!条  为保护和改善!生活环境与》生态环境防治环境】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!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保!护与经济建设协【调发展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环【境保护法和其—他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合?本,省实际制《定本:。条,例  】   第二条  凡!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!单位和个人必须【遵守本条《例   !  第三条  【。环境保护应遵循【以下基本《原则 —     (【一)环境保》护与经济建设—协调发展; 】     【(二)资源》利用与保护相—结合; —     (三!。)预防?为,主、防治结合—。、综合利《用; 《    【 (四)统一监【督管理与分工—负责相结合; 】 ,     【。(五)专《业管理?与公众参与相结合;! , 》    (六)污染!者承担治理和损害】补偿责任 【 :     》第,四条  县级以上人!民,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】内的环境质量—负责实行行政—首长环境保护目标】责任制将环》境,质,量和环境保》护工作列入各级政】府领导?干部政绩考核的【主要内容并定期向同!级人民代表》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!报告环?。境保护工作》 《     第五条!  各级人》民,政府必须将》环境保护规划和【计划纳?入,国民经济和社—会,发展:规,划和计划增》加环境保《护,投入:将环境?保护资金纳入各级】财,。政预算 !    省》、地(市)应—当建立环境保护基】金   !  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及其有关《部门应当制》定适合本《地实际情况的环境】保护的?优,惠政策 !    第六—。条  县级以—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对?本辖区内的环境保】护工:作实施统一监—督管理其他负有环】境监督管理的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依法对】环境污?染防治?实施监督管理;资】源管理行政》主管部门依法对【资,。源的:。保护实施监督—管理 】  :  第七条 — ,。各,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环境保护基》本国:策的宣?传教育普及环境保】。护科学知识》提高全体公民的环】。境保护意识和—环境法制《观念 》 :     各级【人民:政府应鼓励、支【持各类群众性及【。民间的环境保—护,组织和活动引导【他们健康发展 】     】宣传:教育部门应把环【境,保,护的宣?传教育列入计划【中、小学及幼儿教】育应结合有关教育内!容普及环境保护【知识:;文化、新闻—出版:。、广播电视部—门应重视和加—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!及舆论?监督 【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加强环《。境保护科学技—术的研究开》发和推广应用推行清!洁生:活和污?染,集中控制重》视发展环境保—护产业广《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国!际合作?与,科技交流 【     第九!条  一切》单位和个人都不【得转嫁污染 ! : ,  : 公民有享受良【好环境的权利和【保护环?境的义务 — 《  :。。 , 一切?单位和个《人有权对污染和破】坏环境?的单位和个人进【行检举和控》告;:有权:在受到环境污染损】。害时要求赔》偿 ? ?  :   ?对在保?护,环境、?防治污染和环—境,建设:等方面?作出显著成》绩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!励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