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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章 生产经营】单位:的安全生《产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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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】 生产经营单位应】。当开展安全生产【标准:化建设保《。。证作业场所和—设,备、设施《及其:设计符合标》准、规范要求按照国!。家有关规定制定【和完善安《。全生产?操作规程建立—包含下列内容—的,安全生产《规章制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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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安全】生产责任和安全【生产绩效、奖惩管理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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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《二,)安全生产》检查、生《产安全事故隐患排】查整改、《应急处置和》报告、调查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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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安!全,生,产教育?和,培训、?职,业,病危害防治、劳动】防护用品《。的配备和管理—;
【 — (四《),危险作业《场,所、重要岗位、【特种:作业:人员、设备设施【、重大危险》源监控的安全管理】。;,
【 《 : (五)安》全生产投入》以及费用管理;(】六)对承包、承【租单位的安全管理】;,(七:)其他保障安全【生产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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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条 ? 生产经营单—位主要负责》人,应当:依法履行《安全生产工》作职责落实安—全生产各项》制,度定:期研究和《督促检?查安全生产工作【
— 生》产经:营单位的安全—生产:管理机?。构以及安全》生产管理人员—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!产工作?职责组织本单位安】全生:产责任制考核提出奖!惩意见
! 《第,十二条 《 危险物品生—产及:储存、矿《山、金属冶》炼、建筑施工—、交通运输》、机:械制造等《生产经营单》位应当按《照国:家有: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!生,产费:。。用专:户存储专项用于下】列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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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 (一)配备!、更新、维护、【。保养和检测检—验安全防护设备设】施、安全《防,护用品和应急—救援器材;
【。。
】 (二)【。安全:生,产检查与评价、咨】询、标准化建设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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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【重大危险源》的辨识?评估、?监控和生产安全事故!隐患:的排查与整》改;:
】 —(四)安全》生产宣传、》教育、培训以及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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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—救援队伍建》。设和演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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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五)安全生产!新技术、新标准【、,新工:艺,、新装?备的:推广应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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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,六):其他与安全生—产相关的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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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年度安全—生产费用使用—计划和提取》、使用情况报有关】监管部门备案其他生!产经营单位应当【。在本单位《年度财务《预算中安排安全生】产资金生产经—营单位决策机构【、主要负责人—或者个人经营—的投资人应当保证】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!的资金投入》并对资金投》入不足导致的后果】承担责任
【
,。
第十】三条 矿山和危】险物品?的生产、《。经营:、储存单《位从业?人员在?一百人以《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!产管:理机构并按照不低】于从业?人,员百分之二的比例配!备专:职,安全生产管理—人员;从业人员【在一百人以下的应】当配:备一名以上专职【安全生产管》理,人员:金属冶炼、建—筑施:工、交通运输—。等单位的安全生产】管理机构设》置及人?员配备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【 前款》规定相关行》业的生产、经营【、储存单位主要负】。责,人和安全《生产:管理人员应当由【主管的监《管部门对其安全生】产知识和《管理能力进行考【核考核不得》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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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前款规《定以:外的生产经营—单,位从业人员在三【百人:以上的应当设置【安全生产管》理,机构并配备两—名以上?专职安全生》产管理?人员;一百人以上】三百:人以下的应》当设置安《全生产管《理机构或者配备【一名以上《专职安全生产管【理人员;不足—一百人的应当配【备专职或者兼职【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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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《 ,生产经营单》位,应当对从业人—员,进行安全《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!生产教?育,培训内容包括—有关法律法规、【标准: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!基础: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!作业场所《。和工作岗位可—能存在?的危险因素》、防范和应》急处置措施作业场所!职业:。危害防治知识—从业:人员的?安全生产权利和【义务以及其》他必要的安全生产】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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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!安全生产教》育和培?训合格的《从业人员不得—上岗作业支》持社会组织、各【类院校和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安!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!训
! 第?十五条 生产经】营单位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《工程项目《(以下统《称建设项目)的【安全:设施应当与主—体工程同时设计、】同时施工《、同: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】安全:设施:。。投资应当纳入建设】。项,目概算
【
?。 用于生产【、储存危险物—品的建设项目—和矿山、金属冶炼】建设项?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!使用前?建,设单位?应当按照规》定组织安全设—施验收并形》成书面验《收报告?备,查;验收合格后方】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县!。级以上?地,方人民政府安—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?门应当按《照有:关规定?加强对建《设单位验收活—动和验收结果—的监督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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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,。条 生产经营【单位应当建立从主要!负责人到从业人【员的生产安全事故】隐患排查治理—责任制发《现事故?隐患应?当及时组织排除【。;不能及时排—除,的应当制定整—改治理方案明确【并落实治理事故【隐患的措施、责任】、资金、时限和应急!预,。案事故隐《患,排查治?理情:况应当?如,实记录、建档—;对发现或者排除事!故隐患有功》的人员给予奖—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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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【 生产经》营单位应当》按照下列规定采【取安全防《范措施?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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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!在易燃易爆场所配】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!行业标准《的防爆电气设备【落实防?静电、泄爆》等安全措施》禁止明火作业和【违规使用作业工【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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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在容易】造成高处坠落、【物体打击、机械伤】害、触?电的岗位或者场【所以及临《近高压输电线—。路、输油《输气管道、通讯光】(电)缆进行—相关:作业时设置》防护设施、设备采】取并落实必要—的,。安全:防范措施;》
! (三【)危险?化学品的《生产、?储存、使《用、经营、运输【应当符合有关—法律、法规和国家】。标准或?者行业标准的要【求建立台账制度健全!安全监测监控体系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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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在产生有【毒有害气体和积【聚粉尘?、窒息性气体的【岗位或者场所配备符!合要求?的除尘?通风:系,统,及装置、监控设【施设备定期检测及时!处置和清理有毒有】害气体和粉尘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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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:五)在危险场所【。动火作业《、有:限空间内《作业以及爆破、吊装!。、挖掘、拆除、高】处作业等危险作业】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!管,。理规定制定现场【管理及应《急处置方案安排专门!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!理国家规定需要具】备专业资《质证书的人员—应当持证上》岗
》
—第十八条《 , 安:全,设施设备和装备【的设计、制造、【安装和使用应当【。符合国家标准—或者行业标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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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生,产经营单位应—当对安全《设施设备和》装备:进行经?常性维护、保养【、,检查和定期》检测作?。好,记录并归《档保:。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二!年
】。 第十九条 】 生产经营单位应】当在易燃、易爆【。、强腐蚀、》有毒、?。粉尘:、高:温、:。辐射以及可能发【生坠落?、碰撞?、触电等危险—。因素的?工作:场所和设《施、设?备,上设置?明显的安全警示标】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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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《存在重大危险源【的生产经营单位【应当:按照下列规》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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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,(一)对《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!建,档定期检《。查和评价重大危【。险源的安全状态【;
《
? (!二)建立重大危【险源监控、》预警系统对》运行情况进行全程】监控并建立》健全运行管理档案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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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《)对:设施、设备进行检】验、检测;》
】 《 (?四)制定应》急救援预案定期【组织演练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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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一条 】 ,建,设工程?的勘察?、设计?。、施:工、工程监理—等单位应《当遵守建《。设工:程安全生产法—律、法规和强制【性标准?规定依法承》担建设工程安—。全生产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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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对《勘察、?。设计、施工、工【程监:理等单?位提出?不符合?建,设工程安全生—产法律、《法规:和强制性标准—规定的要求不得【压缩施?工工期不得降—低工程质量、安全标!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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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 !生产:经,营单位?应当根?。据建
】。。 筑安—全标准的有》关要:求对存在安》全隐患?的厂:房、职工宿舍—、生产附属用房等】进行改?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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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!定期组?织公:共建筑设施的安【全情况检查》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!当进行整改确保公共!。建筑设施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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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十三条? 矿山生产经营单!位应当?执行矿?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!范推广、使用安【全生产新技术—加强尾?矿库、?采空区?、边坡等的监测【、监控尾矿库—建设、运《行、再利用、闭库应!当执行国家有关安】全技术规《。范采取有《效安全?防护:和隐患治理》措施
—。
第二十!四条 在城镇人口!密集区不得》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易燃易爆物品、危!险化学品的生产和】。。储存项目;已—在城镇人口密集区】建成的上述项目应】当纳:入改造规《划逐步迁出或者转】产在城?镇人口密集区从事易!燃易爆物品》、危险化学品经营的!应当按照相关法【律法规规《定采取必要的—安全保障措》施
》
? 化工园—区应:当符合国家》产业政策、规划和布!局选址应当》符合当地城乡—规划;?新建危险化学品生】产项目应当进—入化工园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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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五条? 新建重大危险源!、危险化学品—输送管道《、化:工园:。区、矿山、尾矿【库等应当与》已建成的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《保持安全距离—
— 在》已建的重大危险【源、危?险化学品输送管【道、:化工园区《、矿山?、尾矿?库等:危,险区域的安全距【离范围?。内不得新《。建建筑物《。、构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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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二十六条 对!于不符合本》条例第二十二—条、:第二:十,三条规?定的建设项》目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不得批准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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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已建成的不符合安!全距:离要求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不得扩建县级以!。。上地方人《民政府应当》依,法,采,取搬迁或者其他【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!消,除,事故隐患
】
第二十!七条 ? 劳动密集》型,企业、体育场馆、会!展场:馆、景区(点)【。。。、学校、医》。。院、商场、宾馆【、饭店、公》共娱乐场所》、车:。站、码头《、机场以及其他人】员密集的场》所,应当遵守《下列规定:
!。
! (:一)设置符合紧【急疏散和《应急救援需要且标志!明显的?安,全出口、疏散通道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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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,二)配备符合国【家或者行业标准的】消防、通讯、—广播、照明》等应急设施和器材并!保持完好有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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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三)禁《止在门窗《上设置?影响逃生和》救援的障碍》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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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禁—止违法?、违:规存放易燃易爆【、剧毒、强腐蚀性和!放射性等危》。险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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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法律、法规有!关安全保障》的,其他规定前款规【定的人员《密,集的场所应》当根:据,设施的?承载负荷《或,者核定的人数控【制人员?进入必要时》引导:人员疏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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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》 生产经营单位应!当为:从业人员无偿提供】符合国家《标准或者《行业标准《的劳动防护用—品教:育、督促从业人员】正确佩戴和》使用禁止以》货币或者其他物【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!
【 特种》劳动防?护用品应当定期【进,。行检验?防护性能失效的不】得,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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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九条 作业!。场所存在粉尘、【噪声、振动》、高温、《。辐射、?生产性?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!生产经营单位应【当执行国家职业【病危害项目申报【、职业?病防护设施设置、职!业病危害《因素监?测及评?价等制度配》置符合规定和标准】的职业病防护设【备、:设施落实各项防治措!施
【 , 对从》事接:触职业病《危害因?素作业的从业人【员生产经营单位应】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组织职业—健康检?查将检查结果—如实告知从》业人员并建》立职业健《康档:。案实行健《康监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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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 生产经营单】位应当依法参—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】。人员缴纳工伤保险】费鼓励危《险物品的生产、【经营、储存单位和】矿山、?金属:冶炼、建筑》施工、交通运输以及!其他:生产经营单位—。参加:安全生产责任—。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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