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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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!。防止和减少生—。产安全?事故:保障人民群众生命】安全和财产安全【促进经济社会—持续健康《发展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安全生产法》等有关法《律、法规结合本省实!际,制定:。本条例?
! 第二条 》 ,在本省行政》区域内从事生产经】营活:动的企业事业—。单位和个体》。经济:组织(以下统—。称生产经营》单位)的安全生产】。。及,其监:督管理适用本条【例
!。 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对:消防安全《。、,道路交通安全—、铁路交通安全【、水上交通安—全、民用《航空安全、特种【设,备安全以及》核,。与辐射安全等另【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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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安全生产工【作,应当:以人为本坚持安【全第一?、预防为主、标【本兼治、综》合,治理、系统建设【按照管?行业、管业务和管生!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!原则实行分级负责、!属地:管理强?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!位的主体责任—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!责,、全员参与、政【。府监管、行业自律和!社会监?督的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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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》 生产经营》单位是本《单位安?全生产的责任主【体其主?要负责人是》第一责?任人负全《。面责任;其他负责】人对各自职责范【围,内的安全生产工作】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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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生产经营单位的从】业人员?有依法获得安全【生产保障的》权利并应当履行安】全生产方面的义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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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县】级以上地《。方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规划组织制】定安全生《产,规划完善安全生产】责,任,制度和考核制度【。。加大对?安全生产的》资金投入建》立健:全安全生产》工作:协调机制和》。重点行?业,(领域)安全生产联!席,。会,。议制度协调解决【安全生产工作—中,的,重大:问题支持《、,督促:各有关部门》依法: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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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!。(镇)人民》政府街道《办事处?、开发区管理机【构等:地方人?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!当按:照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履行安全【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安!全生产工作机构确定!安全生产监督管【。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!工作
】 第六—条 地方各级【人民政?。府,及其有关部》门应当遵循生产过程!的科学规律及—法律、法规要求【提高安全生》产管:理水平?确保安全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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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!各级人民政》府主要负责人对本】行政区域安》。全生产工作负全面】领导责任;其他【负责人对分管—范围内?的安全生产工作负】相关领导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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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《府,有关部?门主要负责人对【。本行业?(领域)职责—范围内安全生—产工:。作全面负责;其他负!责人对分管范围内】。的安全生产》工作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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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七条 县级—。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: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,。部门对?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安,全,生产:工作: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!导、协调、》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!府有关部门和—下级人民政》府履行安《全生产工《作职责具《体实施安全生产目】标,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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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府—安,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和:对有关行业(领域)!的安全?生,产工作实施监—督管理的《部门:(以:下统称?。监管部门)在各自职!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!行业(领域)的安全!生,产工作实《施监督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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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!县级:以上地方《。人,民政府及其》有关部门乡(镇)】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!、开发区管理—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!的派出机《构以及生产经营单】位应:当宣传贯彻安全【生产法律、法—规组织?开展安全文化、安】全知:识普及、生产安全】事故警示教育、【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!提高全社《会的安全《意识:以,及事故预《防和救助《能力
】 : 第九条 【对在改善安全生产】条件、防止生产安】全事故发生、参加生!产安全?事故抢险救护—、举报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?、研:究和推广应用安【全生产先进科学技】术等方?面取得显著成绩【的单位和个人地方】各级人?民政府应当给予表】彰和奖励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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