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! 第一条 !为了加强安全生产】工作防止和减少生】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!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!安全:促进:。经济:社会:持续健康发展根据】中,。华人民共和》国,安全生?产法等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合《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!
,
:
》 第二条 在】本省行政区域内从】事生产经《营活动的企业—事业单位和个—体经济组织(以下统!称生产经《营单位)的安全生产!及其:监督管理适用本条】例
》
有关】。法律、法规对消防】安,全、道路《交,通,安全:。、,铁路交通《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!、民用航空》安全、特种设备安】全以:。及核:与,辐射安全等》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】
【第三条?。 安全生产工作应!当以人为《本坚:持安全第一、—预防:为主、标本兼—治、:。综合治理、系统建设!按照管行业》、,管业务和《管生产?经,营必须?管安全?的原则实行分级负】责、属地管理强化和!落实:生产经?营单位?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!经营单位负责、全】员参与、政府监管】、行业?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!制
:
】 第四条 生【产经营单《位是本单位安全【生,产的责任主体—其主要负责人是【第一:。责任人负全面责任】;其他负《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!内的安全《生产工作负责
!
《 生产经营单位!。的从业人员有依【法获得安全生产【保障的权利并—。应当履行安全生产】方,面的义务
》
!第五条 《。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!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规划《组织:制定安?全生产?规划完善《安全生?产责任制度》和考核制度加大对】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!建立健全安全生产】工作协调机》制和重点行业(领域!)安全?生产联席《会议制?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!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】支持、督《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!。行安全生产工作职】责,
》
: , 乡(镇)人民政!府街道办事》处、开发区管理机】构等地方人民政府】的派出机构应当【按照法律、法—。规的:规定履?行安全?生,产工作职责》。明确安全生》产,工作机?构,确定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人员加强安全!生,产,工作
》
【第,六条 地方各级人!民政府及其有—关部门应当》遵循生产过程的科】学规律及法律、法规!要求提高安全生【产管理?水平确保安全生【。产,
《
地【方各级人民政—。府主:要,负责人对本》行政区域安全—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!。责,任;其?他负责人对分管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】工作负相关领导【责任
—
—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政—府,。有关部门《主要负责人对本【行业(领域)职【责范围内安全生产】。。工作:全面:负责;其他》。负责人对《分管范围内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!
,
?
—第,七条 《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安全》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对》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!合监督管理》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】检查本级人民政【。府有:关,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!履,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!具,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!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!作
! , 县:级,以上地?方人民?政府安?。全生产监督管理【部门和对有关行业】(领域)的安全生】产工作实施监督【管理的部《门(以下统称监管部!门)在各《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!有关行业(领域)】的安全生产》工作实施监》督管理
!。 第八条【 县?级,以上地?方,。人民政府《。及其有?关部门乡(》镇)人民政府街【道办:事处、?开发区管理机构【。等地:方人民政府的—派出:机,构,以及生产经营—单位:应当宣传贯彻安【。。全生产法律、—法规组?织开展安全文—。化、:安全知识《普及、生产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、!应急救援演练等活】动提:高全社会的安全意】。识以及事故预防【和,救助能?力
! 第九条 对在!改善安?全生产?。条件、防止》。生产:安全事故《发生、参加生—产安:全事:故抢险救《护、举报安全生【产违法行《为、研究《和推广应用安—全,生产:先进科学技》术等方面取得—显著成绩的单位【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!政,府,应,当给:予表彰和《奖励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