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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征【地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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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八条? 征收农》村集体经济》组织土地《应当依法《执行“两公告、【。一登记”和听证制度!
【 第九条 】在征:地依法报批前市【、,县(市?、区)国土资源部】。门应当将拟征收【土地的用《途,、位置?、补:。偿标准、安置办【法等以告知书方式】书面告?知被征地农村集【体经济组织及其【成,员、其他权》利人:拟征收土地》。利用现状《的调查?结果须经被征地农】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!被征地农村集—体经济组织》及,。。其成员、其他权利】人有异议并》要求听证的当地国土!资源部门、人—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!部门应?及时组织听证听取】被征地农《村集体经《济组织?及其成员、》其他权利《人意见
! ? 第十条 市、】县(市、区)—。人民政府在收—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!文件后10个工作日!内将批准《征地机关《、批:准文:号、征?收土地用途、范【围、面积、》征地补偿标准、被征!地农民?安,置和社?。会保障?办法及?办理征地《补偿的期限、征地】拆,迁机:构等在被征地的所】在乡(镇《)、村?(,组、社区)予以公】告公:告期限不《少于10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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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第十一《条 被《征,。收土地的《所,有权人、使用—权人及其《他权利人应当在【公,告规定期限内持土】地权属证书或建(构!。)筑:。物权属证书》。到指定的地点—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安!置登记手续征地拆迁!机构应当《组织工作人员到现】场调查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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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被征地农—村集体?经济组织及其—。成员、其他权利【人未按?期办理征《。地拆迁补偿安置【登记手?续拒绝调查核实【的其补偿内容以本】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!公证:的调查结果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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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【条 市《、县(市、区)【国土资源部》门会同?。人力资源和》社,会保障部门等相关部!门根据法律、法规和!有关征地补偿安【置政策、经》批,准的征收土》地方案、征地—补偿安置登》记情况等拟》订征地补《偿,安置和社《会保障草案》并在被征收土地【所在的乡《(镇)、村(—组、社区)内进行】公告:听取被征地农村【集体经济组》织,及其成员、其—他权利人的意见【公告期不少于1【0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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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被征地农村集【体经济?组,织及其成员、其他权!利人:对公:。告的征地补偿安置】和社会保障草案有】异议的?应当在公告期—内向发布《公告的单位》提出当事人要求【。听证:的市、?县(市、区)国土】资源、人力资源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】应当按规定》。。。组织听证并对被【征,地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!。员、:其他:。权利人提出的意见和!举行听?证会的情况认真研】究提:出解决意《见和建议连》同征: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!障草案?报作出征地公告【的市、县(市、区】。。)人民?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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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!地补偿安置》和社会保障方案经批!准后: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!擅自改变各相关单位!必须严格按照批准】的方:案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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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,第十三条 征地】拆,迁机构应书面通知】被征拆建(》构,)筑物的所有—权人办理拆》迁补:偿安置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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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【法通知或者被拆迁】人有意回避不配合】补偿登记的由—征地拆迁机构做好】被征拆建《(构)筑物及其他】地,上附着物的勘测记录!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!保全、补《偿费提存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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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四条 !征收:土,地,。经,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!依法:补偿、?。。安置:后市、县(市、区】)国土?资源部门应当向被征!地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发【出限期?。交地通知书被征【地,农村集体《经济组?。织及其?成员应当《按通知规定》的期限交《付,土地不得拒绝和【阻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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