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四《章 物业《使用和管理》维护 《 第六十九条【 业主、物业—使用:人应:当合:。理正当地使用物【业,专有部分《。禁止从事《下列危及建筑物安】全或者损害他人合法!权益的行为 ! ,   (一)擅【自改变房屋承重【结,构,、主体结构》;  —   (二)违法】搭建建筑物、—构筑物或者》降,低底层?。室内标高; 】 ,    (三)堆】放易:燃、易爆、剧毒【、,放射性、腐》蚀性物品或者超荷载!的物品排放有毒、有!害物质; 】    (》四)从建筑物中【向外抛掷物品;【    【 (五)排放—、产生?超过规定标准的【噪声或者《振,动; 》  :   (六)—违反规定《饲养家禽、宠—物等动?物种:。植违禁植物; 】     (七)!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!和管理规约约定【。出租房屋; !。    (八)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和管理!规约禁止的其—他行为 第】七十条 禁止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在物业?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!实施:下列行为 】 ,   ?(一)?占用楼梯、物业【。服务用房、》业主委员会用房等】。物业共有部分或者擅!自将其改作他用【;    】 ,(二)毁坏电梯【及,其安全保护装置、】警示标志《。等相关设施设备【。;     !。(三)占用》、堵塞、封闭避难】层、疏散通道消【防车通道、安全出】口; —    (四—)擅自挖掘道路、场!地;  【   (《五,)占:用共有?的屋顶堆放》杂物、饲养》动物擅自种植植物等!;    】 (六?)违反规定倾倒垃】圾、排放《污,水;  【。 ,  :(七)本条例第【六十:九条各项规》定的行为; !  :  (八)法—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!其他行?为 第七【十一条 实行—委托管理《的物业管理区—域物业服务人发现有!违反本?条例第六十九条或】者第七十条规定的应!当及:时采取合理》措施制止;》制止无效的》应当及时向相关部】门,、镇人民政》府、街道办事处报告!保存相关记》录并及时告知全【体业主   !  实行自》行管理的物业管理】区域应?当由业主《委员会委托或者【聘请的秩序》。维护人?。。员按照前款》规定履行监督义【务 》第七:。十二条 业主、【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!规划和自《然资:源部门?批准或者《不动产登记》簿,载明的用《途使用住宅》不得擅自将其—改变为经营性—用房    ! ,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!营性用房的除—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!管理规约外应—当经有利《害关系的《业主一致《同意: 第七十【。三条 物业管理区】域内物业服务人应当!将房屋装饰装修【的注意事项、禁止行!为等书面告知业【主、物业使用人【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!企业 ?     【物业管?理区域内业》主、物业《使用:人对房?屋室内进行》装饰装修的应当在装!饰装修前告知物【业服务人并提供下列!资料   】 , (一)业主、物业!使,用人:。。身份证件不动产权】证明材料或者证明】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!证;   】  (二)》物业使?用人申请装饰装【修的需提交业—主同:意装饰装修》的证明文《件;  【 ,  (三)装饰【装修方案 【     业—主、:物,业使用人提交的【装饰装修《方案违反《法律、法《规规定以及》。管理规约《约定或者未取得【相关部门《批准文?件的物业服务—。人应当告知其修【改相应方案取得【相关批准文件后【施工    ! 装饰装修期间业】主、物业使用人或者!装饰装修企业应当配!合物业服《务,人对装饰装修现场进!行检查物业服务人】发现有违反法律【。、法规规定以及管】理,规,约约定行为》的应:当,及时予以《劝阻、制止已—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!不改正的《应当及时报告—有关部门依》法处理 《 :     装饰装】修造成?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损坏的业主、!物业使用《。人、:装饰装修企业应当】及时修复造成—。损失:的责任人应当依法】承担赔偿责任 】 第七十四—条 物业管理区域】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!、堵塞疏散通道、】安全出口、消—防车通道不得妨【碍行人和《其他车辆的正常【通行    ! 占:用业:主共:有,的道:路或者?其他场地用于停【放汽车?的,车位属?于全体业《主共有其设置—。、,分配、?。管理、收《费标准等事项由【业主依法共同决定】     在!物业管理《区,域内:使用电动《汽车的?应当遵守法律、【法规规定承担安全】。管理维护责任—。物业管理区域具备】。电动汽车充》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应!。当按照相关》规范、标准安—装物:业服务人应当根据】业主的需求协助办】。理充电?设施安装不得擅自收!取或者变相收取费】用 ? , 第七十五》条 物业管理—区域内按照规—划设置的车位(【库,)应当首先满足业主!需要规划配比—内的车位(库)【建设单位不》得,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!位或者个人 】     建设单】位在销售《房屋时应当》将车位(库)规【划配建数量、—位,置、租售价》格等信息《在,房,。屋销售现场公示【并书面?告知:买受人同一物业管理!区域内有不同物业类!型或者分期开发的建!。设,单位还?。应,当,公,开各物?业类型(区域)的】车位(库)配置情】况     !建设单位《应当公开未出售【或者未?附赠的车位(库)】信息业主要求—承租的建设单位不】得拒绝?车位(?库):有空余?的经公示后可以【临时出租给业主【以外的?单位或者个人每次租!。期不得?超过六个月 — 第七十六条】 在物业《管理区域内使用电动!。自行车、电动—轻便摩托车、电动】摩托车的应》。当遵守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和管理规约约定【不得:在公共?门厅、?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】、安全?出口停放或者—充电    ! 禁止?利用电梯轿厢运载】电,动,自行车、《电动轻便摩托车、】电动摩托车》及其配套动力蓄【电池 》 第七?十七条?。。 ,建设单位应当按【照国家和四》川省相关规》定以及房《屋买卖合同、住宅】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!修期限和保修范围】承担物业的保修责】任    】 发生危及房屋使】。。用安全或者公—。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!。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!务人应当《立即采取应急防【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!由相关责任人—承担 》     》因维修物业、—设置管线等需要必须!进,入专有部《分的相关业主、物】业使用?人应:当配合 — 第七十八》条 物业服务人【接受委托代》收水电燃《气费等应当与委托】人签订委托合同【并根据?约定向委《托人收取报酬—不,得将应当由》委托人承担的费用转!嫁给:业,主委托人《应当:将委托事《项和联系方式在【物业管理《区域显著《位置长期公示 !  :。   物业》服务:人代收水电燃气等费!用的不得与物业费】捆绑收取《 第七十【九条 业《主转让、出租、出借!物业或者设》立居住权的应—当将:管理规约《、物:业,服务标准、收—。费标:准等事项告》知受让人、承租人、!。借用人或者居住权】。人明确约定》物业费?结算等事项》并自物业《交付之日起七日内】将物业转让、出租、!。出借或者设立居住】权的情况告知业【主委员会、物—业服务?人 第八【十条 鼓励业主委员!会、:物业服务人委托法】律、会计、审计、工!程、评估、咨询等】专业机构为物业【管理:活动:提供专业服务并向全!体业主?公布相关报告专业机!构出具的报告—应,当,真实、客观、全面】    【 经:业主共同决定可以】使用业主共有资金购!买,物业:共有部分《维修等保险服—务 第—八十:。一条 市和区(市】)县人民政》府应当按照业主自】愿、政府引导—的原则依法推动既】有住宅增设电—梯,业主应当弘》扬,中华民?族,与邻为?善、守望相助—等传:统美德依法配合既】有住宅增设》电,梯, ?     增设电梯!的运行?、维修、保养等【。费用分?摊应当按照电—梯增设方案的约定执!行 第八【十,二条 市《住建主管部》门应当推动》建立:智慧物业信息—管理系统指导业主】委员会、物业服务】人等物业管理—各方主体《在线填?报和更新相》关资料?提供线上《备案、查询等—。物业管理《综合服务 》     建】设单:位应当按照标—准在:新建物业管理—区域内?安装智能《化配:套设施?设备或者预留—线,路和安装位》置鼓励业《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!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!升级改造鼓励物业】。。服务人运用》物联网、人工智【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!慧化服务水平— 第八十【三条 ?国有:土,地上的住宅物业【同一物业管理—。区域内拥《有两个及以上所【有权人的住宅、【非住宅建设》单位和买受人应当】按规定交存首期建】筑物及其附属—。设施的维修资金 】     【住,建,。主管部?门,在办理房屋销售【合,同网签备案和新建住!宅附属?设施设备交付—使用备案《以及不动《产登记机构》进行不动《产登记时应当—核验首期建筑—物,及其附属《设施:。的维修资金》的交存情况》     】建,筑物及其附属设施】的维修资金筹集、使!用和监管《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!政府另行制定— , : 第八十四条 【建,筑物及?其附属?设施的维修资—金经业主共同决定】可以用?于购买物业》共有部分维修—保,险 :    《 使用建筑物及其附!属设施的维》。修,资金:应当经分摊列支范】围,内的业主依法—表,决同意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规定的紧急】使用:程序除外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