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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》 物业使用和管理】维护
第【六十九条 业—主、物业使用人【应当合?理正当地使》用物:业专有部分禁—。止从事下列危及建】筑物安全或者损害】他人:合法权益《的行为
】 : (一)擅自改变房!屋承重结《构、主体结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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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二)违法搭【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!者降:低底层室内》。标高;
! (三)堆—放易:。燃、易爆、剧—毒,、放射?。性、:腐蚀性物品或—者超荷?。载的物品排放—。有,毒、有害《物质;?
》 (四)—从,建筑物中向外抛掷】物品;
《
(】五)排?放、产生超过规【定,。标准的噪声或者振动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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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六)?违,反规:定饲养家禽、—宠物等动物》种植违禁《。植物:;
【 (七)违反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和管理规约—约定出租房》屋;
— ? ,(,八,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和管理?规约禁止《的其他行为》
《第,七十条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【个人在物业管理区域!内共:有部分实《。施下列?行为
】。 (一)占用楼梯!、物业服务用房、业!主委员会用房等物业!共有部?分或者擅《自将其改作》。他用;?
? (二)毁!坏,电梯及其《安全保护装置、警】示标志?等相关设施设—备;
《。 (三)!占用、堵塞、封闭】避,难层、疏散通道【消防车?通道、安全出口;】
—。 , (四)擅自挖【掘道路、《场地;
【 (五)【占用共有的屋—顶堆放杂物、—饲养动物擅》自种植植物》等;
— (六—)违反?规定倾倒垃圾、【排放污水;
—
》 (七)本条例第!。。六十九条各项—规定的?行为;
【 (八—)法律、《法规:、规章和管理规【约禁止?。的其他行《为
第七【十一条? 实行委托管—理,的物:业管理?区域物?业服务人发现有【违反本条例》第六十九条或—者第七十条》规定:的应当及时》采取合理措施制止;!制止无?效的应当及时—。向,相关部?门、镇?人民政?府,、街道办事处—报告:保,存相关?记录并?及时告知《全体:业主:
实!行自行管《理的物业管理—区,域应当由业主委【员,会委托或者聘请的秩!序维护人《。员按照?前款规?定履行监督义务【
《第七十二《条 业主《、物业使《用人应当按照规【划和自然资源部【门批准?或者不动产登记簿】载,明的用途使用—住宅不得擅自将其改!变为经营性用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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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业主将住宅—改变为经《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!律、法规以及管理】。规约外应当经有利】害关系的业》主一:致同意
— ,第七十三条》 物业?管,理,区域内物业服务【人应当将房》。。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!项、禁止行》为等书面告知业【主、:物业使用人及其【委托的装饰装修【企业
— 物》。业管理区《。域内:业主、物《业使用人对房屋室内!。进,行装饰装修》的应当在装》饰装修前告》知物:业服务?人并提供《下列:资,料
】 (一?)业主、物业使用】人身份?证件不动产权—证明:。材料或者证》明其合法权益—的有效凭证;
! (二【)物业使用》人申请装饰装修的】需提交业《主同意装饰装—修,的证:明文件;《
【。 (:三)装?饰装修方案
【 —业主、?。物业使用人提—交的:。装饰装修方案违【反法律、法规—规定以及《管理规?约约定或者未—取得相关《部门批准《文件的物业服务人应!当告:知其修改相应方案取!得相关批准文件后】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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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装饰》装修期间《业,主、物业使》用人:。或者装饰装修企业】应当配合《物业服务人对装饰装!修现场进行检查物】业服务人发现—有,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!以及管理《规约约定行》为,。的应当及时》予以劝阻、》制止已造成事实后】果或者拒不》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!有关:部门依?法,处理:
装!饰装:修,造成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损》坏的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、装饰装修—企业应当及时修【复造成损失的责【任人:应当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
【 第七十四条【 物业管理》区域内?停放车辆不得—占用、堵塞疏散通】道、安全出口、消】防车通道不得妨【碍,行人和其他车—。辆的正常通行
】 占用】业主:共有的?道路:或者其他场》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!位属于全体业—主共:有其设置、分配、】管理、?。收,费标准等事项—由业:。主依法?共同决定
【 》在,物业管理区域—内使:用电动汽车》的应: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】。规定承担安》全管理维护责任物业!。管理区域《具备电动汽》。车充电设施》安装条件的应当按照!相关规?范、:标准安装物业服【务,人应当根据业—主,的需求协助办理【充,。电设施安装不得【擅自收取《或者变相收取—费用
《 第七十五条【 物业?管理区域内按照规】划设置的《。车位(库)应—当首先满《足业主?需要规划配》比内的?。车位(库《)建:。。设单位不得》出售给业主以外【的单位?或者个?人
》 , : 建设单位在销售房!屋时应?当将:。车位(库《)规划配《建数量、位》置、:租售价格等信息在】房屋销售现场公示】并书:面告知买受人—同一物业管理区【域内有不同》物业:类型或者分期开发的!建设单位《还应当公《。开各物业类型—(区域)的车位【(库)配置情况
! —建设单位应当—公开未出《。售或者未附赠的【车位(库)》信息:业主要求《承,租,的建设?单位不得《拒绝车位《(库)有《空余:的经公示后可以临时!出租:。给业主以外的单位】或者个?人每次租《期不:得超:过六个月
— :第七十六条》 在:物业管理区域内使】用电动自行车、电】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!摩托车的《应当遵守法》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和管理规约!约定不得在公—共门厅、疏》散走道、楼梯—间、安?全出口停放或者【。充电
! 禁止?利用电梯轿厢运【。载电:动自行?。车、电动轻便摩【托车、电动摩托【车及其配套》动力:蓄电池
第七!十七条 建设单【位应当按《照国家和《四川省相《关规定?以及房屋买卖合同】、住宅质量保证书】约,定的:保修期限《和保修范围》承,担物业的保修责【任
【 发生危及房屋使!用安全或《者公共安全的紧急】情况时业主委—员会、?物业服务人应当立】即采取?应急防范措施所【产生的?费,用由相关责》任人: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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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维!修物业、《设置管线等》。需要:必须进入专有部【分的相关《业主、物业使用【人,应当配合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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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十八条【 物业服《务人接受委》托代收水电燃气【费等应当与》委托人签订委托【合同并根据》约定向?委托人收取》报酬不?得将应当由》委托人承担的费用转!。嫁给:业主委?托人应当将委—托事项和联系方式在!。物业管?理区域显著位置长期!公,示
》 物业服务】人代收水电燃—气等费用的不得【与物业?费捆绑?收取
《 :。第七十九条 业主】转让、出租、出借物!业或者设立居住【权的应当将》管理规约、》物业服务《标准、收费标准等】。事项告知受让人、】承租人?、借用人或者居住权!人明确约定物业费结!算等事项并自物【业交付之日》起七日内将物业转】让、出租、》。。出借或者《设立居住权的情况】告知业主委员会【。、,物,。业服:务人
》 第八十条 鼓励】。业,主委员会《。、,物业服务《人委托法律》、会计、审计—、,工程、评估》、咨询等专业机【构为物业管理活动提!供专业服务并向全】体业主公布相关报告!专,。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应!当,真实、客观、全【面
? 经【业,主共同?决定:。可以使?用业:主共有资金购买【物业共有部分维修】等保险服务》
《第八:十一条 市和区(】市)县人民政府应当!按照业主自愿、政府!引导的原则依法【推动既有住宅增设】电梯业主应当弘扬中!华民族与邻为善、】守望:相助等传统美德依法!配合:既有住?宅增设电《梯
? 》。 增设电梯的运【行、维修、保养等费!。用分:摊应当按照电梯增】设方案的约》定执:。行
第八十二!条 市住建主管【部门:。应当推动建立智【慧物:业信息管理系统指】导业主委员会、【物业服务人等—。物业管理《。各方主体在线填报】。和更新相《关资:。料提供?线上备案《、查询等《物业管理综》合服务
【 建设单位】应当按照标准在新建!物业管理区》域内安?装智能化《配套设施设备或【者预留线路和安【装位置?鼓励业主对》物业管理区域内【设施设备进》行智能化升级改造】鼓励物业服务人运用!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!技术提升物》业智慧化服务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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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十三条 国有【土地上?的住宅物业同一物】业管理区《域,内拥有两个及以【上所有权人》的住宅、非住宅【建,设单位和《。买受人应当按规定】交存首期建》筑,物及其附属设施的】维修资?金
《 ? 住建主管部【。门在办理房屋销售合!同网签?备案和新建》住宅附属设施设【备交付使用》备案以及不动产登记!。机构进行《不动产登记时—应,当核:验首期?建筑物?。。及其附属设》施,的,维,修资金的交存情【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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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建—筑物及其附属设【施的维?修资金筹集、使用】和,监管:的具体办《法由市人民政府【另行制?。定
《 第八?十四条 建筑物及】。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!金,经业主共同决—。定,。可,以用于购买物—业共有部分》维修保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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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使用?建,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!维修资金应当经【分摊列支范围内的业!主,依法表?决,同意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规定的—紧急:使用程?序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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