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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章 》 《 第一节】。 ,市内移?居 : : 》    《第四十六条》 , 〔:移居原则〕》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!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!口本:市居:民家庭?户不得移《入,单位集体户、—人才流动服》务,中心集体户其—余按照以下原则办】理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一)户口—登记在非直系亲属】处、单位集体户、人!才流动服《务中心?集,体户、公共集体【户的本人《或直系亲属在市内有!住房的应当将户【。口移入住房》。所在地 《 《 ,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整户迁移时!户内:已登记的非直系亲】属在市内无住房的】可随户主一并迁【移 ? :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在本市范】围内未满16—周岁人?员应:随法定监护》人(指父母)迁移登!记户口 】     凭准予】迁入证明办理—迁出时如户》内仅留未满16【周岁人员的可按照准!予迁入?证,明办理迁《出 : 》  :  省内户籍人员】符,合政:。策申请迁入我市如迁!出后原户《内仅:留未满16周岁【。人员的原户内—的成年人不能办理】。户口迁移 — :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户口登记在单】位集体户的》按以下情形》办理 《   — , 1.因工》作变动新单位已设】立集体户且本—人在本市无》住房的可凭工—作调动通知将—。户口移入《新单位集体》户 :。 ?     2.单!位未设集体户—、原集体户撤销、】离职且本人在—本市无住房的如人事!档案已委托人才流动!服务中心接收管理】的可将户口移入档案!所在:。地人才流动》服务中心集体户;如!人事档案《不能委托人才流【。动服务?中心管理的可—将户口移入现户【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! 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—五,)户口?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!中心集体户因—跨,区(市)县工作变动!且,本人:在本市无住房新单】位未设集体户—的可将户口移入社】保,缴纳地人才》。流,动服务中心集—体户;新单》位已设立集体—户的应将户口—移入单位集体户 !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六—。)有下列情形之一且!在本市无住》房的应当移入户【口所在地的公共【集体户户口登记在】公共:集体:户,的不得向其他集体户!。迁移 —  ?   1.因房屋产!权转移?、离婚等原因失【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!。所有权或者使用【权的; — ?    2、—因征地、房》屋拆迁等《原因:失去现户口》登,记地房屋《所,有权或者使》。。用权的; 【    — 3.因出国(境)!定居、应征入—伍、服刑被》注销:户口符合《在原户口《所在地恢复情—形的;? — ,   4.》历史原?因遗留的空挂户【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户籍在农村【地区的人员录取为我!省国家机关、国有】企事业单位、人【民团体?工作人?员户籍?。应迁移至《城镇:地区 —     第【四,十七条  〔—移居材料〕本市居民!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!交以下材料 !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一)【移,居人员居民户口【簿、居民身》份证:。;   !。   ?   (二)住房证!明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亲》属关:系佐:证材料; 【 , :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四:)入户地《居民户口簿(入【户,地已立户的提供)】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五)确!定户:主声明书(》房屋所有《权,为多人共有》的提供)《 —    亲属关系通!过人口?管理系统可》以查明的以及在【有效居?民户口?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!提,供关系证明》 》 ,    第》四十八条  〔公】共集体户移入材料】〕本市居民申请将】户口移入公共集【体户的凭居民户口】簿、:居民身份《证、本市《无房证明、其他【证明材料办理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