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,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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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死】亡、失?踪注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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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三条 《〔死亡注销〕—本市居?。民,。死亡后1个》。月,以内:由户主、亲属—或者社(村)委会】工作人员向死—者户:口所在?地,公安机?关申报户口注销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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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四条 —〔死亡证明》〕,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六!种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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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公民死于医!疗卫生机《构医疗卫生》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!医学:证明(推断》)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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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公—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!疗卫生机《构不能确《定其是否属》于正:常死亡公安、—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!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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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殡葬!部门出具的火化证】明
! , : (四》)公民在家中—死亡并?实,。行土葬(藏区实【。行,的,天葬、?水,葬等)的村(—居)委会出具—的死亡证明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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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五【)国外死《亡的需要提交死【亡,医学证明经公证后】的司:法翻译件(需加【盖翻译人员所在单】位公:章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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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六!)信仰伊斯兰教的少!数民族也可凭伊【斯,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!具的:死亡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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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五条】 〔普通死亡登记!注销〕公民》死亡后申报人持【本人居?民,身份证死《亡人员居民户—。口簿和?。居民身份证》上述死亡证明—。之一向死《者户口所《。在地公安机关申【报注销?户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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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按规定】。申报户口注销登记】的公安机关调查核】。实后应?当,发放注销户口通知】单;经告《知1个月后仍—。未申报注销》的公安机关可凭注销!户口通知单存根联直!接注销死者》户,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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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?三,十,六条 ? ,〔法院判处执行【死刑或者《宣告死亡登记注销〕!公民被法院》判处执?。行死:刑的由申报义务人持!本人居?。。民身份证及骨灰领】取通知书、死—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!身份证?申报户口注销;法】院宣:告死亡的由申报【义务人持本》人居民身份证和【。死亡宣告判决书、死!者居民户口簿和【居,民身份证申报户口注!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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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三:十七:条, 〔特殊死—亡登记注销〕公【民在户口迁移过【程,中死亡的由迁—入地公安《机关办理户口—迁入手续同》时办理?死亡注?销,户口:
】 公民在境外死】亡的死者亲属—须持本人居》民身份证《和,境外医?。疗机构出《具的死亡医》学证明书原》件,、翻译公证件和我】国驻外使领馆出【具的确认死亡证【明、死者居民—。户口簿?及居民身份证申报注!销户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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