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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 】项目登记 】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九条 — 〔姓名《登记〕姓名登记【。原则上应当随—父姓或者《母姓201》。4年11月1日以】后出生的婴儿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在父姓和母姓】。之外选取姓氏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选取!其他直系长辈血亲】的姓氏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因由?法定抚养人以—外的人?抚养而选《取,抚养人姓氏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。(三)有不》。违反公序《良俗的其他正—当理由 !。    登记的【姓名不得违反—公序良俗不得损害】社会:公共利益除姓—氏外:本市居民姓名—登记应当使》用国务院公布—的通用规范汉字【表中的汉字 【 : :。。    登》记的姓名应当与【出生医学证明记载】的姓名一《致出生?医学证明姓名填【写不规范《的公安机关应—当告知其《到签发单《位申请换发出—生医学证明姓名登】记为外文的提供【。具有翻译资质公司】的翻译?件和父母《。签署确定中文—姓,名,的声明书登记中【文姓名 !   ? ,出生入户拟在—。父姓和母姓之—外选取姓氏的必【须由婴儿《父亲和母亲现场【签署声明(捺印【并附:。双方身份证复印件)!明确:自愿放弃婴》儿,随父姓和母》姓的:权利声?明选取其他姓氏的正!当理由并《确认一切法律后【果自行承担非婚生育!的由申?报入户的监护人签】署声明 《    】 少数?民族:和被:批准入籍的》公民可依照本民族】或原籍国家的习惯】取名但应在登记栏】中填写用汉字译写】的姓名 》 :     —弃婴可由收养人【或收养机构按照【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!。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条  〔!曾用名登记〕—曾用名登记应当【填,写本人过去》在户口登记机关【申报:登记并正《式使用过《的姓名曾用名不得】删,除 ? , ?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一条  〔民族登】记〕民族登》记只能依据父亲或】者母亲?的,民族成份登》记,父母民?族成:份,不相同的《。应当根据父母共同签!署的确定民族成份】声明书予以》确认并登记》。 ?。。     【所,登记的?民族:成份是经国》。家正式确认的民【族,名称  !   弃婴民族【成份不能确》认的应按照收—养,人的民族成》份填写或由收养机】构确:定一个民族 !    》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!结婚:生育或者依法收【养的:子女取得中》。国,国籍的其民族成【份应当?依据中国公》民的民族成份确定 ! ? ,     外国人加!。入中: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国,籍的如本人的—民族成份与我国某】。一民族相同就填【写某一民族如“朝鲜!族”;?没有相同民》族的填写“》入籍”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!二条 ?。 〔:籍贯登记〕籍—贯登记填《写新生?儿祖父的长久居住】地;祖?父的居住《地不能确定的—按其父?亲,的籍贯登记;父亲】籍贯不能确定的【填,写婴:儿出生地;非—婚生婴儿可》以随父或随》母籍贯登记》   】  父母《一,。方为中?国台湾籍的可以【随父或随母籍贯登】记 《     【弃婴籍贯不详的应】。当将收养《人籍贯?或收养机构所在【地作为籍贯 !    》 外国人经批—准加入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国籍的—填写其入籍》前所:在国家的名称 !   》。  〔婚姻状况【登记〕根《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!的填“?已婚”配偶》死亡的填“丧偶【”离婚的填“离【婚”未婚的不填婚姻!。状,。况发生变化的由本人!持相关证件申请变】更,登记;?发现婚姻状况登【记项目有差》错的由本《人持相关证》明材料申请》更正登记(未—婚的提供书面声明)!  【。   〔集体户【项目登记〕集—体户口的“其—他住址栏”必须填写!并登记实际居住地址!    ! 〔户?籍地址〕户籍地址应!当引用省警综平台标!准,地址:   】  〔职业登记【〕职业栏《按公民实际从事的】。职,。业登记?持,本人有效期内的【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农村土《地承包?经营权证或中华人民!。共和国林权证可申】请登记为《“粮农”、“菜农”!等不再?登记为“农业劳动】者” 【     〔其他项!目登记〕其他—项目登记按照公安部!关,于启用新的常住【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!口,簿有关事项的通知】执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