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乘客行为规范
【
】 ?第二十六条 【(乘客守则》)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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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乘客应当遵守城【市轨道交通》乘客守则和》社会公德接受、配合!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!员的管理共同维护】乘车秩序
!
第—二十七条 —(票务管理)
【
!城市轨道交通票【价实行政府定价【运营单位应当执行】政府:依法:确定的票价(含票】价优惠)并予以公】布
! 乘客应当使【用有效车票乘—车,不得无票或使用无效!车票乘车;不—得持伪造《、变造的优惠—乘车证件或者冒【用他人?优惠乘车证件购票乘!车
! 城市轨》道,交通因故不能—正常运行时乘客可持!当次:有效车?票要求运营》单位:按照购票金额退还】票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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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 【(禁:带物品?)
》。。
禁止携!带,下列物品和》动物进站违反规【定者运?营,单位有权《。拒绝其进站乘—车
—
】 (一)易》燃易爆?物,品有毒有害》、腐蚀性、放—射性等危险品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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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二】)非法持有》的枪械弹药和管制】器具;
【
》。 : , (三)妨碍公共!卫生的物品;
!
》 , 《 (四)犬只—等宠物以及其他【可,能妨碍城《市轨:道,。交通:运营安全的动物;】
— — (五)易—污损设施、有严【重异味、无》包装易碎《。。和尖锐的物品—;,
【 (六!),充气气?球、:铁锯、铁棒、自行】车(:含电动?自行车)、运货平】板车:等,;
【。 —。 (七)长、【宽、高?之和超?过,1.8米《或,长度超过1.—6米或重量超过3】。0公斤的物品;
!
:。
】 (八)》影响公共安全、运】。营安全的其他物品】
?
? 《第二十九《条 (《危害运?营安全的禁止行为)!
—。 禁止下列】危害: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!全的行为
—
! (一)—。擅自操作有警—示标志的按钮、开】关,装置非紧急状—态下动用应急或者】安,。。全,装,置;
《。
【 ? (二)移动【、遮盖或污损警示标!志、:疏散或?导向标?志、测量设施—以及:安全防护设备—;
:
! 《(三)在轨》道上放置《、丢:弃障碍物《向列车、工程车、】轨道、?通风亭、自然通风井!、接触网等》。城,市轨道交通设施【投掷物品;
【
?
!(,四)损?坏轨道、《隧道、?车站:、车辆、电缆、机电!设备、安防设备、】路基、护坡、排水】沟等设施设备—。;
?
【 ? (五)》拦截列车、阻断运输!;
【。 》 , :(六)?故意干扰城市轨【道交通专用通讯【频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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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 (七)《擅自进入《轨道、隧道、通【风亭:。、自:然通风井或者其他】有警示?标志:的区域?;
】 :。。 》(八)攀爬、—翻越或推挤围墙【、栏:杆,、,闸机、车辆、安全门!、屏蔽门《等;
—
: , : 》(,九)强行上下—车;
?
— 【。(十)?在车站、《列车车厢《、,通风亭、《自然通风井等城市轨!。道交通设施范围内】。点火:;
—
!(十一)阻挡车【门、屏蔽《。门或安全门的—正常开启或关—。闭;
》
》 , (十二】。)在运行的自动【扶梯上逆《行,;
】 【(十三)危害城【市轨道交通运—营安全的其他行为
!
—。 : 第三十条 — (影响公共—秩,序和环境卫》生的禁?止行:。为):
! ,。禁止:下列影?响城市轨道交通【公共秩序《、公共场《。所容貌?、,环境:卫生的行为
!
》 ? (一)在—车站内摆摊设点【在车站?或,列车内?。兜售或?派发物?品、散发广告宣传品!等;
! 》 (二)在车【站或列车《内随地吐痰》、,便溺、吐口香—糖及乱?扔果皮、《纸屑、包装物等;】
! (三)在!车站、列车或—其,他城市轨道交通【。设施:设备上?涂写、刻画、—张贴、悬挂》物品等;
》
【 : , : (四)在》车站或列车内吸【。。烟、躺卧、乞讨【、,卖艺、捡拾》废品等;
【
,
? 【。。(五)在车站或列车!内追逐打闹、大声】喧哗、弹奏乐器【、踩踏座席等;
】
】。 (—六)在车《站内停放车辆在车站!或列车内滑》滑板、骑独》。。轮车等;
【
【 (七)【影响城?市,轨道:交通公共秩序—、,公共场所容貌、环境!卫生的?其他行为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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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一条 【 (特?别,规定)
》
】精神病患者、智障者!。、行:动不便者《、学龄前儿童应【当在健康成人的陪】护下进站乘车
【
!运营:单位有权拒》绝醉酒者、赤脚者】、赤膊者、》患有:危及他人健》。康的传染病患—者以及其《他不适宜乘坐城市】。轨道交通者进站【乘,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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