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乘客行为规—。。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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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六条 — ,(乘客守则)
【
!。。。乘客应当《遵守城?市轨:道交通?乘客守?。则和社会公德接【受、配合城市—轨道交通工作人【员,的管:理共:。同维护乘车》秩序
】 第二十【七条: , (票务管理)【
【 城市》轨道交通票》价,实,行政:府定价?运营单位应当执【行,政府依法确定—的票价(含》票价优惠)并予以公!布
【 , 乘《客应当使用有效【车票乘车不得无【票或使?用无效车《。票乘车;不》得持伪造、》变,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!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!证件购票乘车
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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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城市轨【道交通?因故不能正》常运行时乘客可【持当次?有效车?票要求运《营单位按照购票金】额退:。还,票款
! : 第二十八》条 (禁带物品)!
,
,
》。 禁止携—带下列物品和动物】进,站违反规《定者运营单位有权】拒,绝,其进:站乘车
《
— , 《 , ,(一)易《燃易爆物《品有毒?。有,害、腐蚀《性、放射性等危险】品;
! (】二)非法持》有的:枪械:弹,药和:管制器具;
!
,
【 (三)妨碍【公,。共卫生的物》品;
《
》 (四!)犬只等宠物以【及其他可能妨—碍,。。城市:。轨道交通运营—。安全的动物;
【
】 , (》。。五,)易:污损设施、有严【重异味、无包装易碎!和尖锐的物品—;,
》。
】 (:六):充气气球、铁锯、】铁棒、?自行:。车(含电动自—。行车)、运货平板】车等;
《
?
《 : (七)【长、宽、高之和超】过1.8米》或长度超《过1.6米或—重量:超过3?0公斤的《物品;
】
》 (八)【影响公共安全、【。运营安全的其他物】品
】 第《二十九条 (危害!运营安全的禁止【行,为)
》
? 禁止下列】危害城市轨道交【通运营?安全的行为
—
《
!。(一)擅自操作【有警示?标,志的按钮、开—关装置非紧》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!者安全装《置;
】 《 , (二》)移动?、遮盖或污损—警示标?志、疏散《或导向标志、—测,量设施以及安—全,防,护设备;
】
》 (三)】在轨道上放置、【丢,弃障碍物向列车、工!程车、轨道、通风亭!、自然通风井、接触!网,等,城市轨道交通设【施投:掷物:品;:
— 《 《。(,四,)损坏?轨道、隧道、车站、!。车辆、电缆、机电】设,备、安防设备、路】基、护坡、排水沟等!设施设备;
!
?。 : (五)拦!截列:车、阻断运输;【
:
:
《 《 (六)》故意干扰城市—轨道交通专用通讯频!率;
《
— : ? (:。七)擅?自进入轨道、隧【道、通风亭、自然通!风井:或,者其他有警》。示标志的区域;
】
】 》。(八)攀爬》、翻越?。或推挤围墙、栏杆、!闸机、车辆、—安,全门、屏蔽门等;
!
】 (九)强!行上下车《。;
《。
! (十)》在车站、《列,车车厢、通风亭、自!然通:风井等城市轨道交】通设施范《围内点火;
】
【 (》十一:)阻挡?车门、屏蔽门或【安,全门的正《常开:启或关闭;
!
《 —(十二)《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!逆,行;
—。
】 (十三》)危:害城市轨道》交通:运营安全的其—他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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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条? (影响公—。共秩序和环境卫生】的禁止行为)
】
》 禁止下列【影响城市轨》道交通公共秩—序、公共场》所容貌、环》境卫生的行为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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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一)?在车站内摆摊设【点在车站《或列车内兜》售或派发物品、散】发广告宣传》品等;
! ? (二)】在,。车站或列车内随【地吐痰、便》溺、吐口香糖及乱扔!果皮、纸屑》。、,包装物等;
!
? 《 (三》)在车?站、列?。车或其他城市轨道交!通设施设备上涂写、!刻画、张贴、悬挂物!品等;?
》
, : 》 ,(四)在《车,站或列车内》吸烟:、躺卧、乞讨、卖】艺、捡拾《废品等?;
?
:
: 【 (五)在车站或】列车内追逐打闹【、,大声喧哗、》。弹奏乐器、》踩踏座?席等;
】
!(六)在车站内停放!车辆:。在车站或《列车内?滑滑板、骑独—轮车等;
】
— (七—)影响城市轨道【交通公共秩序、【公共场所容貌、环境!卫生的其他》行为
》。
【。第三十一条 (】特别规?定)
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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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精》神病:患,者、智障者、行【动不便?者、学?。龄前儿童应当在【健康成人《的陪护下进站—乘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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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运】营,单位有权拒》绝醉酒者、赤—脚者、赤膊者、【患有危及《他人健康《的传染病患者以及】其他不?适宜:乘,坐城市轨道交通者】进站乘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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