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食:品,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!
! : 第:三十:一条 市食品安全!监督协调机构—组织建立全市统【一的:食品安全《监测体系制定—食,品安全年度监—测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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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和【区、:县食品?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】应当:根据:年度监测计划实【施监测分析》监测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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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!经营:者应当配合》食,。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的,抽样检测如实提供】相关数据和资—。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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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三十二条》 , 市食品安》全监督协《调机构负责组—织食品安全监—督管理?部门、科研检—测机构和专家—根,据,监测数据《、检测结《。果和: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!信息对食品安全风险!进行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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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食:品安:。全监督?管理部门应》当根据风险评—估结果?采取:食品安全管理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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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《三,条 市和区、县人!民政府应当组织食】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建立:食品安全应急协调】体系制定食》品,安,全突:发事件?。应急预案《并组织演练做—好食品安全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!作
】 第三十四条】 举办大型社【会活:动,或者:会议涉及餐饮的主办!者应:。当,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!。安全:。工作方案和突发事】件,应急预案建》立并落实食品—安全:责任制度确》定安:全责任?人明确安全措—施,、岗:位,职责:。接受食品安全监督】协调机构和公安、卫!生等食品安全监督管!理部门的指导、监】督,和检查及《时消除食《品安全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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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五?条 ?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!者发现可能对公众身!体健康和生》命安全造成危害的】食,品时市食品安全监督!管理部门可》以实施责令停止购】进,、销售相《关食:品的临时《控制措施;必要【时可以?。对相关企业、—区域生产的》同类:食品实施临时—控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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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临时!。控制措施的条件和原!因消除后《市,食品: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】应当及时解除临时】控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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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六?条 : 发:现生产?、销售的食》品没有食品安—全标准并可》能对公众身》体,健康和生命安—全造:。成危害时由市—食品安全监督—协调机构《组织:有关专家《进,行风险评估出具【评估意见作为食品安!全监督管理部—门,处理相关《食品的?参考
】。 , 第三十七【条 经检测确定】为不符合食品安全】标准的食品市食【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可以责令《生产者召《回已售出的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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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》。八条 本市建立食!品安全信息公—布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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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食品安全监督协!调机构?统一归集、分析【、整理食品安—。全信息并会同—有关部门及时发【布,下列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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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全市食品】安全总体情》况;
《
》 (】二)食品安全—监督:检查情况;
!
: — , (三)采取临【时控:制措施的情况;【
《
— (四)【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!。件的处理情况;【
,
【 (五)!食品安全预警—信息;?。
】 : (六)市人!民政府决定由食品】安全监督协调机【构,发布的其他信息【
?
》 区、县》。人民政府《和,。市,食品:安全监督《管理部?门,。发布前?款以:外的:食,品安全信《息前应当向市食【品安:全监督?协调机构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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