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《食品安全《风险预防和控制
!
— 第三—。十一条 》市食:品安全?监督协调机构组织】建立全市统一—的,食品安全监测体【系制定食《。品,安,全年度监测计—划
》
? 市和区、县食!。品安全监督管理部】门应当根据年—度监测计《。划,实施监测分析监测】信息
《
食!品,生产经营《。者应当配《合食品安全监督管】理部:门的抽样《检测如实《提供相关数据—和资料
【
: 第三—十,二,条 : ,市食品安全监督协】调机构负《责,组织食品安全—监督:管理部门、科—研检测机构和专家】根据监测数据—、检测结果》和国内外《食品安全相关—信息对?食,品安全风险进—行评估
】
食品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】应当根?据风险评估结果【采取:。食品安?全管理措施
—
】 第三十三条— 市和区、—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】。部门: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协!调体系制定食—品安全突《发事:件应:急预案并组织演【练做好食品安—全突发事件应急【处理工作
【
《 第三》十四条 《 举办大型社会活动!或者会议《涉及餐饮的》主,办者:。应当将食品安全工】作纳入安全》工作方案和突发事】件应急预案建立【并落实食《品安全责任制度确定!。安全责任《人明确安全措施、】岗位职?责接受食品安全监督!协调机构和》公安、卫生等—。食品安全监督—管理:部门的指导》、监督和检查及时消!除食品安全隐患
!
第!三十五条《 ,。。 发生食品安—全事:故或者发现可—能对公众身体—健康和?生,命安全?造成危害的》食品时市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】部门可以实施责令停!止购进、《销售相关《食,品的:临时控制《措,施;必要时可以【对相关企业、区域生!产的同?类食品实施临时控】制,措施
】 采》取临时控制措施【的条件和原因消【除后市食品安全监督!管理部门应》当及:时解除?临时控制措施—
【 第《三十六条 发现】生,产,、销售?的食品没《有,食品安全标准—并可能对公众身体健!康和生?命,安全造成危害时由】。市,食品安全监督协调】机构组?织有关专家进行【风险评估《出具评估意见作【为食品安全监督【管,理部门处理相关【食,品的参考
》
《。
第三十七!条 经检测—确定:为不符合食品安【全标准?。的食:品市:。食品安全监》。督,管,理部门可以责令【生产者召回》已售:出的食?品
《
第三!十八条 本市建立!食品安全《信息公布制度—
】 市食品》安全监督协调机构】统一归集、分析【、整理食品》安全信息并会同有关!部门及时发》布下列信息
【
— 》 (一)全市食【品安:全总体情况》;
》
《 ,。 , (》二)食品安全监督】检,查情:况;
?
— ?。 , (三)采取】临时控?制措施的情况—;
》
《 —(四)?重大突发食品安【全事件的处理—情况;
! — (五)》食品:安全预警信息—;
:
! 《(六)?市人民政府决定由】食品:。安全监督协调机构】发,布的其他《信息
】 ? 区、县人民—政府和市《食品安全监督—管理:部,门发布?前款以外的》食品安全信息前应】当向市食品安—全监督?协调机构通报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