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二》章 食品安全标准】
,
! , 第十条 —。在本市生产》经,营,的食品应当符合国】家标准、《行业:。标准和本市地方标】准中与食品安全【相关的强《制性:标准(以下统称食】品安全标《准)
?
》 , 本《市鼓励食品》生产经营企业制定】严于食品安》。全标准的企》业标:准,
?
第十!一,条 : 本市生《产经:。营的食品没有食【品安全标准而又需要!在本:市范围内《统一食品安》全要:求的市质量技术监督!。部门应当《会同有?关,部,门及: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!标准
》
【食品安全地方标【准的内容包括
!
— (—一)食?品中的?致,。病性微生物、农药残!留、兽药残留、污染!。物质以及《其他危害《人,体健康的物质的限】量规定?;
《
《 《 (二)专供婴!幼,儿的主辅食品等特】。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!成份要求《;
《
? , (】三)对?食品标签等食品安全!与营:养的标识、说明的】要求:;
?
?
【 (四)与—食品安全有关—的质量要《求;
】 , 》 (五)食—品生:产经营过《程的卫生要》求;
?
》 【 (六)其他需【要制定为食品安【全标准的《内容
—
》 第十二条 食品!安全监督协调机构和!监督管理部门在【监,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地!方标准缺失、标准滞!。后,认为亟需制》定或者修订标准的应!当及时向市质量【技术监督部门—提出:制定或者修订标【准的要求;》市质量技术监—督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部门及时制定或】。者,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!准
?
?
第—十三条 本市食品!安全地方标准应当根!。据保障食品安—全,的需要、风险—评估:结果以及本市经济】、,社会和科学技术【发展水平《参照相?。关食品安《全国际标准进行【修订
《
】。第十四条 制定、!修订的食品安全【地方标准《应当及时公布;【公众可?以免费查阅
—。
,
】第十五条 食品安!全监督?管理部门在》查处案件过》程中发现食》品安全标准》。不,一致的应当及时向市!食品安全监督协调】机构报?。告市食品安全监督协!调机构向市质—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!确定适用标》准的要求由》市质:量,技术监督部》门组织有《。关部门及专》家进:行评估按照有利于公!众身体健《康和生命安全—的原:则确:定适用标准
—
《
有—。关食品安全监督【管理部?门应当将《食品安全标准—冲,突的情况通报原标准!的制定单位或者【。批准:发布部门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