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,食品安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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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条 ! 在本市生产经【营,的食品应当》符合国家标准、行】业标准和本市—地方标准中》与食品安《全相关的强制性标准!(以下统《称食品安全》标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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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市鼓励食【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!严于: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!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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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一条 《本市生产《经营的食《品没有食品安全【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!范围内统一食—品安全要求的市质】量技术监《督部门应当》会同有关部门—及,时制定食品安全地】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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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食品安全地—方标准的内容包【括
! : , , (一)食品中的!致病性?微生物?、农药残留、兽药】残留、污染物质【。。以及其他危害—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限!量规定;
】
《。 (二)!。专供婴幼《儿的:主辅食?品等特殊膳》食用:食品的营养成份要】求,;
】 ? ? (三)对食—。品标:签等食?品安全?与营养的标》识、说明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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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 (四)与食品】安全有关《。的,质量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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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五)食品【生产经营过程的卫】生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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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六)其他需要制【定为食品《安全标?准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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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二条 《。食品:。安,。。全,监督协调机构—和监督管理部门【在监督管理过—程中发?现地方标《准缺失、标准滞后】。认为亟?。需制定或者》修订标?准,的应当?及时:向市质量技》。术监督?部门:提出制定或》者修订标准的—要求;市质量技术】监督部门应》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!制定或者《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!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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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三条 本市食品】安全地?。方,标准应当根据保【障食品安全的—需要、风险评估结】果,以及本市经》济、: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!水平参照相》关食品安《全国际标《准进行修订
】
》 ,。 第:十四条 《 制:定、修订的食—品安全地方标准应】当及时公《布;公?众可:。以免费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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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:五条 食品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!查处:案件:过程中?。发现食品安》全标准不一》致的应当及时向【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!机构报告市食品安】。全监督协调》。机构向市《质,量,技术监督部门提出】确定适用标准的要】。求由: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组,织有:关部门及《专家进行评》估按照有利于公众】身体健康和》生命安全的》原则确定适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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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将—食品安全标准冲突】的情况通《报,原标准的制》定单:位,或者批准《发布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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