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食,品安全标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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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在【本市生产经营的【食品应?当符合国家标准、】行业标准和本市【地方标准中》与食品安《全相关的强制—性,标准(以下》统称食品安全—标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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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。本市鼓励食品—生产经营企》业制定严于食品安】全标准的企业标【准
! 第十一》条 : 本市?生产经营的食—。品没有食品安全【标准而又《需要在本市范围【内,统一食品安全要求】的市质量技》。术监督部《门,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及时?制定食?品,安,全地: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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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食品安全地》方标准的内》容包括
!。 】(一)?食品中的致病性微】生物:、农药残留、—兽药残留、污—染物质以及其他【危害人体健康的物】质,的限量规《。定;:
— 】(二)专供婴幼儿的!主辅食品等特殊膳】食用食品的营养成份!要求;
—。
》 (三)!对食:品标签?等食品安全与—营养:的标识、《说明的要求;
【
》 《 (四—)与食品安全—有关的质量要求;】
—。 】。(五)食品生产经营!过程的卫生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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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六)其他需要—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!的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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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:第十二条 —食品安全监督协调】机构和监督管理部】门在监督《管理过?。程中发现地》。方,标准缺失、标准滞后!认为:亟需制定或者修订】标,准的应当《及时向市质》量技术监督部门提】出,制定或者修》订标准的要求—。;市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!。及时制定《或,者修:订食:品安全?。地方标?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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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三条《 :本市食品安全地【方标准应当根据【保障食品安全的【需要、风《险评估?。结果:。以及本市经济、【。。。社,会和:科学技术《发展水?平,参照相关《食品安全国际标准】进行: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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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】制定、修《订的:食,品安全地方标准【应当:及时公布;公众可以!免费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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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五:条 食《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在查处案件过—程中发现食品安【全,标准不一致的应【当及:时向市食品安—全监督协调机构【报告市食品安全监督!协,。调机构向《。市,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!出确定适用标准【的,要求由市质量技【术,监督: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!。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!利于公?众,身,体健:。。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!确定:适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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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有:关食品安全监—督管理部门应当【将食:品安全?标,准冲:突的情况《通报原?标准的制定》单位或者批准发布】。部,。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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