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第,。四章 《 ?。 第—一节 一《般规定 —   【。  第三十四—条  车辆、行人】应当各行其道并遵】守下列规定 —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《在同方向划有二条】以上机动车》。道的:道,路上货运汽车、摩托!车,。、拖拉机、》低速载货《汽车、三轮汽车、轮!。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!道行驶?;大客车不得—在快速?车道行驶但》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!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在设有主【路、辅路《的道路上拖拉机、】低速:。载货:汽车、三轮汽—车、轮式自》行机械?。和摩托车只》准在辅路行驶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实习【期内的驾驶人驾驶】机,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!行驶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,。(四)行人遇人【行道有障碍无法【正,常通行?而,借用车行《道,。通行时车辆应当避】让借道通行的行人】  【   第《三十五条  —车辆变更车道不【得影:响其他车辆、行人的!正常:通行并应当》遵守下列规定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一)让》所借:车道内行驶的—车辆或者行人先行】; :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按?顺序依次《行驶不得频繁—变更:机动车道; 】   》   ?。   ?(三)?不得一次连续变更】二条以上机动车道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左右两—。侧车:道的:车辆向?同一车道变更时【。左侧:车道的车辆让—右侧车?道的车辆先行— , 》 ,   第三十六条 ! 在道路划设的【公交专?用车:道内在规定》。的时间内只》准公共汽《。车、:电车通行其他车【辆,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!;遇交通管制等特】殊情况时按照交通】警察:指挥或者交通标志】指示可以借》用公交?专用:车道行驶 ! ,   ? 在划设公》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!在规定的时间内公】共汽车、电车应当在!。公交专用车道内顺】序行:驶在未划设》公交专用车道—。的,道,路上公共汽车—、电车不得在快速车!道内行驶超越—前方车?辆时只准《借用相?邻的: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!。方车辆后《应,当立即驶回原车道】 : 《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七条》 , 出租汽车上下站】、出:租汽:车停靠站为出租【汽车专?用停车地点其他【车辆不?得占用 【 ,     》在设置出租》汽车上下站的地【点出租汽车可—。以,临时停车上下乘【客上下乘客后—应当:立即:驶,离,   】  在设置出租汽车!停靠站的地点出【租汽:车可:以,临时停车上下乘【。客或者顺序排—队等候 —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—八条  《遇有重大国事、外】事活动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可以采】取临时交《通管制?措,施 ?   —  :举办大型群众性活】动需要公安机—关,交通管理《部门采?。。取交通管制》措,施,的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!。在采取?管制措施3》日前向社《。会公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