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《章 ? ,。 ? : 第一节 —一,般规定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十四条? ,。 车辆、行人应当】各行其道并遵守【下,列规定 【 :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一)在同方】向划有二条以上机】动车道?的道路上《货运汽?车、摩托车、拖拉机!、低速载《货汽车、三》轮汽车、《轮,式自:行机械在慢速车【。。道行:驶;大?客车:。不得在快速车道【行驶但超《越,前方车辆时》除外; 【 , 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—)在设有主路、辅】。。路的道路上拖—拉,。机、低速载货—汽车、三《轮汽车、轮式自行】机械和摩托车—只准在辅路行驶; ! ?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三)实习—期,内的驾驶人驾—驶,。机动车不得在—快速车?道行驶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》。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!无法:正,常,通行: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!车辆应当避让借道】通行的行人 【   —  第三《十,五条  车辆—变更车道不得—影响其他车辆、行人!的正常?通行并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 》 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一)《让所借车《道,。内行驶的车》辆或:。。者行人先行》;, ?。。 ,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二)按?顺序依次行驶不得频!繁变更机《动车道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【)不得一次》连续变更《二条以上机动车道;!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左右两侧车道【的车辆?向同一车道变—更,时左侧车道的车辆】让右侧车道》的车辆先行 【。 ,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条 — 在道路划设的公】交专用车道内在【规,定的:时间内只准公共【汽车、电车》通行其他车》辆不得进入该车道】。行驶;遇《交通管制等特殊情】况时:按,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!交通标志指示可以】借用公交《专用车道行驶— —    在》划设公交专》。用车道?的,道路上在规定的【时间内公共汽车、】电车应当在公交【专用车道内顺序行】驶在:未划设公交》专用车道的》道路:上公共汽车》、电车不得》在快速?车道内行驶》超越前方车辆—时只准借用相邻的】一条机动《车道超越前方车【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!车道 《 ?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七?条  出租汽车上】。下站、出租》汽车:。。停,靠站为出《租汽车专用》停车:地点其他车》辆不得占《用 》  ?   在《。设置出租汽车—上下:站的:地点出租《汽车:可以临?时停车上下乘—客上下乘客后应【当立即?驶,离 —  :   在设置出租】汽车停靠站的—。地点出租汽车可【以临时停车上下【乘客或者顺序排队】等候  !   第三十八【条,  遇有重大—国事:、外事活动》公安机关《交通管理部门可以】。采取临?时交通管制措施【 ,。 》    举办大型群!众性活动需要公【安机:关,交,通管:理,部门采取交》通管制措《施的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门应当在】采取管制措施3日】前向社会《公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