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道路通行】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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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大型公共!建筑、民用建筑【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!目在立项时》应当由市交通主【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!进行道?路交通影响评价经论!。证对:交通环境将造—成重:大不利?影响:的项:目立项主管部—门不予?立项
】 第二十六】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《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!、交通标《。志、标线及其他交】通安:全设施?应,当与道路同时设计】、同:时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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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—路交通标《志,、标线的设》置应当符合道—。路交通安全、—畅通的要《求和国家标准并【保,持清晰、《。醒目、准确、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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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 !道路、交通设施的管!理部门应《当根据?通行需要及时增设】、调换、更》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!、调:换、更?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!信号: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!广泛进行宣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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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,十八条 公共【停车场的《。建设应当根据道【路,状况本着安全、【畅通的原则合—理规划并实施—公共停车场建—设工程?的,设计应当符》合国家和本市的设计!标准和规范已经建】成或者投入》使用的公共停—车场不得《擅自:停止使?用或者改作他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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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十九条 — 根:据本市道路停车泊】位设置规划》或者在?。。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!、,畅通的情况下公安机!关交通?管理部?门可以在道》路范围?内确定道路停—车泊位并设置道【路交:通标志、标线其【他单位和个人—不,得设:置、占用、撤销道】路停车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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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条? :开辟:和调:整公共汽《车、电车和长—途汽车?、,旅游汽车《路线或者车》站应当?符合:交通:规划和安全》、畅通、方便—出行的?。要求交通等主—管部门在批准—前应当征得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同意?
】 在道路》上,堆物、施工作业以及!开辟通道设置台【阶、:。门坡、广告等影响】道路交通安》全、畅通《的占用道《路行为应当》征得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门的同】意
【 第三十一条! 经批《准占用道路施工【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!提前向?社会公示并遵守下】列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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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一,)在批准的》路段和时间内进行】;
【 (!二)在作业区—周围设置围》挡夜间在围挡设【。施上设?置并开启照明—。设备设置交》通标志、交通设施】。。及施划交通标—线的作业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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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在【距来车方向不—少于50米的地点】设置施工标志或者】注意危险警告—标,志夜:间在距来车方向不少!于100米》的地点设置反—光的施工《标志或者注意危【险,警,告标志;《
— — ,。 (四)施》工作业人员按照【规定穿戴反光服饰横!穿车行道时直行【通过注意避让—来往车辆《。;
】 (五!)施工作业完毕应】当修复损毁路面并清!除现:场遗:留,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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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二:条 在道路上【进行:维修、养护等—作业的机动车及【作业人员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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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—)作业时间》避开交通流量高峰】。期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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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》)车辆?开,启黄色标志灯和危】险报警闪光灯按顺】行方:向行进;《
— : :。 (三—)在车?行,道停车作业》时在作业现场划【。出作业区并设—置围挡;《白天在作业区来车方!向不少于50米、夜!间在不?少于100米的地】。。点设置反光的—施,工标志或者注意【危险警告标》。志;
】 【 (四)作》业人员?按照规定穿戴—反光服饰横穿车行】道时:直行:通过注意避让来往车!辆
! 第?三十三条 —作业车辆《应当按照《下列规定使用—箭头:指示标志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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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(一)占用左侧】车道作业《时开启右箭头—指示标志《灯指引后方车辆向右!变更:车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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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,(二)占用右—。侧车:道作业?时开:启,。左箭头指示》标志灯指引后方【车辆向左变》更车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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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三)占用中间—车道作?业时开启左右双箭头!指示标?志灯指?引后方车辆向左【右两侧变更车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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