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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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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五》。条 大型公—共建:筑、民用《建筑以及《其他:重大建设《。项目在立项时应当由!。市交通?。主管部门组》织有:关部门进行道路交】。通影响评价经论【证对交通环境—将造成重大不利【影响的?项目立项主管部门不!予立项
! 《第二十?六条 ? 新建?、改:建、:扩建道?路,。。时交通信号灯、交】通标志?、标线及《其,他交通?安全设施应当与道】路,同时设计、同—时验收
!。 道路交通】标志、?标线的?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!通安全、畅通的要】求和国家标准并保】。。持清晰、《醒目、准《确、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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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条 道路—。、,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!应,当,。根,据通行需要及—时增设、调换、更】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!、调换?、,更,新限制性的道路交】通信号应当提前【向社会公告广泛【进行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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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二十?八条 公共停车场!的,建,。设应当?根据道路《状况本?着,安全:、畅通的原则合【理规划并实施—。。公共停车场建设【工程的?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!本市的?设计标准和规范【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!用的公共停车—场不得擅自停止使】用或者?改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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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九条 【 根据本市道路【。停车泊?位设:置规划或《者在不影响道路交通!安全、畅通的情况下!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可—以在道路范围内确】。定道路停车泊位并设!置道路交通标志【、标线其他单位【和个人不得设—置、占用、撤销道路!停车泊位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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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三十条《 开辟和调整【公共汽车《、电:车和长途汽》车、旅游《汽车路线或》者车站应当》符合:交通规划和安全【。、畅通、方》便出行的要求交【通等主?管部门在批准前【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!通管:理部门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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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在道《路上堆物、施工作业!以及开辟《通道设置台阶、门坡!、广:告等影响道路交通安!全、畅通的占用道】路行为应当征得公】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的,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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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:一条 经》批准占用道路—施工作业的施工单】位应:当提前?向社会公示》。。并遵守下列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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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一)在批准的路!段和时?间,内进行;《
【 》。 (二)在—作业区?周围设置围挡夜间在!围挡设施上设置【并开启照明设备设置!交通标?志、:交通设施《及施划交通标—线的作业除外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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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三)!在距来车《方向不少于50【米,。。的地点设《置施工标志》或者注意《危险警告标志夜间在!距来车方向不少【于100米》的地点设置》反光的施工标—志或:者注意危险》警告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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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(四)施【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!穿戴反光服饰横穿车!行道时直行》通过注意避让来往】车辆;
! (!。。五)施?工作业完《毕应当修《复损毁路面并清【除现场遗留物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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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—。二条 《在道路上进行维【修,、养护等《作,业的机?动车:及作:业人员?应当遵守下列—。规定
! (一!)作:业,。时间避开《交通流量高峰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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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。 ? (二)》车,辆开启黄色》标志灯?和危险报警闪光灯】按顺行方向行进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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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】在车行道停车—。作业时?在作业?现场:划出作业区并设【置围挡;白》天在作?业区来车方向—不少于50米—、夜:。。间在不少《于,10:0米的地点设—置,反光的?。施工标志或》者注意危险警告【标志;?
— 【 (四)作业人员按!。照规定穿戴反光服】饰横穿车行道时直】行通过?注意避让《来往: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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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【三条 作业—车辆:应,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!箭头指示标志灯【
— 《 (一)占】用左侧?车道作业《时开启右箭头指【示标志灯《。指,引后方车辆向—。右变更车道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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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【占用右侧车道—作业时开启》左箭头?指示标志灯指引【后方车辆向左变【更车道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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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占—用中间车道作业时开!启,左右双箭头指示标】志灯指引《。后方车辆向左右两侧!变,更,车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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