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劳!动合同的《终止与续订
【
【 第三十九条 ! 符:合下:列条件之《一的劳动合》。同即行终止
—
》 《 , , (一)劳—动合同期限届满【的;
! : (二)劳!动合同约定》的终止条件出现的;!
】 ? , :。(三)劳动者—达到法?定退休条件的—;
》
《。 (四)!劳动者死亡或—者被人民法院宣【。告失踪?、死亡的;
!
? , —(五)用人》。单位依法破产、解】散,的
:。
?
》 ,第四十条 劳【动合:。同期限届满》。前用人单位》应当提前《30日将终》止或者续订劳—动合:同意向以书面—形,式通知劳动者经协】商办理终《止,或者续订劳》动合同手续》
》
? 第四十一—条 用《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!三十九条第(一)】项、第(二)项、】第(五)项规定终止!劳动合?同的用人单位应当】向劳动者《。。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!书面:证明并办理有关手】续
《
【第四:。十二条? 劳动合同—当,事人协商一致—可以续订劳动合同】
:
,
》 续订劳》动合同不得约—定试用期
》
— 劳动者—在同一用人单—位连续工作》。满10年以上当事】人双方同意续延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】动者提?出订:立无固定期》限劳动合同用—人单位应当与劳【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!劳动合同
》
— : 第四?十三:条 劳《动者患职业病或【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!达到伤残等》级要:求续订劳动合同的】用,人单位应当续订劳动!合同
》
— 第四十四条 【 劳:动者在规《定的医疗期内或【者女:职工在孕期、产【期、哺?乳期内?劳动合?同期: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!当将劳动合同—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!、孕期、产期、哺】乳期期满为止
【
【。 第四《十五条 劳动【合同:期限届满因》用人单位的原因未】办,理终:止,劳动合同手续劳动】者与用人单位仍【存,在劳动关《系的视为续延劳【动合同用人单位应】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!合,同,当事人就劳动—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!的,其续订的劳动合同】期限从签《字,之,日起不?得少于1年;劳动者!在,用人单?位连续工作满1【0年以上劳动者要】求,续订无固定期限【劳动合同《的用人单位应当与】其续订无固定期【限劳:动合同?。
】 , ,用人单位经》与劳动者《。协商: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!系并向劳动者—支付经?济补偿金;劳动者要!求解除劳动》关系的劳动关系【即行:解除用人单位可以】不支付经济补—偿,金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