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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劳动【。合同的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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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二十九条 【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!一致可以解除—。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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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三十:条 劳动者有下】。列情: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!以解:除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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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在】试用期内被证明不】符合录用《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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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? (二?)严重违反劳动纪律!或者: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!。照用人单位规—定或者劳动合—同约定可以解—除劳动合同》的但用人单位的规章!。制度与法律、—。法规、?规章相?抵触的除外;—
】 : (三)严】重失职?、营私舞弊对用【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!损害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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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)》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的
【。 第》三十:一条 有下—列情:。形之一的用人单位】可以解除劳》动合:同但应当提前—3,0日以书《面形式通知劳—。动者:。本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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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—(一)劳《动者患病或》者,非因工负伤医—疗期满后《不能从事《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!用人单?位另行安排的—。工作或者不符—合国家和本市从【事有关行业、工种】岗位规定用人单位】无法另行《安排工?作的;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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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劳动者不!能胜:任,工作经?过培训?或者调整工》。作岗位仍不》能,胜任工?作的;
》
—。 —(三)劳动合同订立!时,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!生重大变化致使原】劳动合同无法—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!能就:变更劳动合同—达成协议的》
》
第三【十二条 用人单】位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确需裁减人员—的应当提前30日】。向工:会或者全《体职工说《明情况听《取工会?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!劳动:。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!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!
】 》 (一)濒临—。。破产进行法定整【顿期:间的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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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—二)因防治工业污】染源搬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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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三)生—产经营发生严—重困难的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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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用人单位】依据:前款规?定裁:减人:员在6个月内—录,用人员的应当—优先:录用被裁减人员【
【 第三十—三条 劳动者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,的用人单位不得依】据本规定《第三十一条、第【。三十二条规定解除】劳动: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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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一)患职业—病或者因工负—伤并被确《认,达到伤残等级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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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二)》患病或者负伤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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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女职【工,在,孕期、产期、哺乳】。期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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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四】)应征入伍》在,义务服兵役期间的】;,
】 》 (五)复》员、转业退伍军人退!伍后初?次参加工作未满【3年的;《
— — :(六)建设征地农转!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!未满3年的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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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)】在同一单《位连续工作》满10年以上且距法!定退休年龄5年以】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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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八)实【行集体?合同制度的》企业职工一方协【商代表在劳动合同】。期限内自担任代表】之,日起5年以内的【。。;
【 — (九《)国家和本市规定】的其:他,情形
! : 第三十四条 】劳,动者解除劳动—合同应?当提前30日或者按!照劳动合同约—定,的提前?通知期?以书面形式通—知用人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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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!成经济损失》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!。按,。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!违约责?任的不得依据前款】规,定解除劳动合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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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条 】 有下?列情形之一》的劳动?者可以随时通知用】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!用人单?位应当支付》劳动:者,。相应的劳动报—。酬并依法缴纳—社会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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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在试用】期内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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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)用人【单,位,以暴力、威》胁或者?非法限制人身自【由的手段《强迫劳?动的:;
!。 ? (三)用人单!位未按照劳动合【同约:。定支付劳动报—酬或者提供》。劳动条件的;
【
! , (《四)用人单位未依】法为劳动者缴纳【社,会保险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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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—六条 当事人依据!本规定解《除,劳动合同的用人单】位应当向劳动者出】具,解除劳动合同—的书面证《明并办理有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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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七条 】 劳动者违反提【前30日或者约【定的提前通知期【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!劳动合?同的用人单位可【以不予办理解除【劳动合?同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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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八条 》。 用人单位依据本规!定第二十九》条、第三十》一条、第三十二【条规定?解除劳动合同的【应当:依,照国: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!予劳动者经》济补偿;依据本规定!第三十一条第—(,。一)项规定解除劳动!。合同的?还应:当依照国家》及本:市有关规定支付医】疗,补助费?
— 劳动者依】据本规?定第三十《五条第(二)项规】定解除劳动合同的】用人单位应当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!连续工?作年限?每满:1年:发给:劳动者1《个月工?资的经济补偿—金工作年限不满【1年的按照1—年计算经济补—偿金按照本市上【一年:企业平均工资计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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