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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章 劳动合【。同的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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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二十九条 劳动!合同当事人协商一】致可以?解除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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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,三十条 》劳动:者有:。。下列:情形之一的用—人单:位可以解除劳—动,。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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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一)《在试用期内被证【明不:符合:录用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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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。 : (?二,)严重违反劳动【纪律或者《用,人单位规章》制度按照用人单【位规定或者劳动合】同约定?可以解除劳动合【同的但用《人单位的规章制【度与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相抵触的除外;!
! (三【)严重失《职、营?私舞弊?对用:人单位利益》造成重大损害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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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》四)被依法》追究刑?事责任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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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,第三十一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—。一的用人单位可以】解除劳动合同但应】当提前3《0日以书面》形式:通知劳动者本—人
【 , (】一)劳动者患—病或者非因工负伤】医疗:期满后?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!能,。从事由用人单位【另行安排的工作或】者不符合国家和【本市从事有关—行业、工种岗位规定!用,。人单位无法》。另行安?排工:作的;
【
— : (二)劳—。动者不?能胜任工作经过培】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!仍不能胜任》工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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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劳动合同!订立时所依据的客】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!致,使原劳动合同无法】履行经当事人—协商不能就变—更劳动?。合同达成协议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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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《用人单?。。位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确需裁减人员的】应当提前30日向】工会或者全》体职工说明情况听】取工会?。或者职工《的意见经向》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】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!减人员
《。
》 , (一!)濒临破产进行法】定整顿期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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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二)因?防治工?业污染源搬迁的;】
【 : 》(三:)生产经营发生【严重困难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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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用人单位【依据:前款规定裁减—。人员:。在6个月内》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!录用被裁减人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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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条】 劳动《者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用人单—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!三十一条、第三【十二条规定》解除劳动《合,同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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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一)患职业病或!者因工负伤并被【确认达到伤》残等级的;
】
】 (二)患【病或者负伤在规定】的医疗期内的;【
【 — (三)女职—工在孕期、产期、】哺乳期内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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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【应征入?伍在义务服兵役【期,间,的;
【。
? —(五)复员、转业退!伍军: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!作未:满3年的;
】
】 (六)建设】征地农转《工人员初次参加工】作,。未满3年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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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七)!在同一单《位连续工作满10】年,以上且距法定退【。休年龄5年以内【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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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实行【集体合同制度的企】业职工一方协—商,代表: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】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!年以内的《;
! (九】)国家和本》市规定的其他情【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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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四条 劳动者解】除劳动合同应当提】前,30日或者按照劳动!合同约定的提前【通,知期:以书:面形式通知用—人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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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劳动者给用人单位】造成经济损失尚未】处理完毕或者—未按照劳动合—同,约定:承担违?约责任?的,。不,得依据?前款规定解除—劳动:。。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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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五条 》 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劳动者可以随时通】知用: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!用人单位应当支付】劳动者相应的劳动】报酬:并依法缴纳》社会保险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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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在试》用期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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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二)用人单位以【暴力、?威胁或者《非,法限制人身自由的】手段强迫劳动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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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?)用人单《。位未:按照劳动合同约【定支付劳动报酬或】者,提供劳动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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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用!人单位未依法—为劳动者缴纳—社会保险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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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六条 当事人依】据本规定解除劳动】合同的用人单—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!解,除劳动?。合同的?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!手,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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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七条 —。 劳动者《违反提?。前30日《或者约定的提前【通知期要《求与用?人单位解除劳—动合同?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!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!续
【 第三十八条! 用人《单,位依据本规定—第二十?九条、?第三十一条、—第三十?二,条规定解除劳动合】同的应当《依照国家《及本:市,有,。关规定给予》劳动者经济补偿【;依据本规定第三】十一:条,第(一)项规定解】除,劳动合?同的还应当依—照国家及本市有关】规,定支付?医疗补助费》
! 劳动者依据—本规:定第三?十五条?第(二?)项规定《。解除劳动合》同的用人单位应【当按照劳动者在本】单,位连续?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!给劳动者1个—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】金工作年限不—满,1年的按照》1年计?算经:济,补偿金按照》。本市上一年企业【平均工资计》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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