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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人员】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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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十九:。条 征用农—民,集体所有土地的【相应的农村村民【。应当同时转为非农】业户口应《当转为非农业—户口的农村村民【数量按照被征用【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!前被征地农村集体】经济组织或者该村】人均土地《数量计算应当转为非!农业户?口的农村《村,民人口?年龄结构应当与该】。农村集体《经济组织的人—口年龄结《构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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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—条 农村集体【。经,济组:织或者村民》委员会应当自征地公!。告,之日:起,60日内确定—应当转?为非农业户口人员】、转非劳《动力:、超转人员名单向】农村村民《公示并?分,别报区、县公安【、劳动保障》和民政?部门各有关》部门应?当依照?职,责办理?。相关: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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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超》转,人员安置办法依【照市人民政府—有关规定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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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 !不满16周岁的【未成年?人及16周岁以【上,正在接受义务教【育和学历教育的【学生只办《理转为非《农业户口的手续【不享受本办》法,规,定的转非劳》动力安置补偿待【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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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】 依照本办法第十!五条规?定实行非货》。币补偿的农村集体】经济组织或者村【民委员会应当保证转!非劳动力和》超转人员安置补偿】所需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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