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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》 集体协商》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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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本条例所称】。集体协商代》表(以下简称协商】代表)是《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!并,有权代表本方—利益进行集体协商】的人: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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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集体》协商双方《的代表人数对等【一般为?三至十人并各自确】定一名首席代—。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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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《 职工一方的协商!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!求职工意见后—。选派未建《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!工民主推荐并经半】数,以上职工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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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职工一方《的首席代表由本单】位工会主席》担任或者由其书【面委托?的其他?协商代表担任;工会!主席:空缺的首《席代表由工》会主要负责人—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!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!协商代表《民,主推:举产生
! 第九条【 用人单位一方】的协商代表由用【人单位法定》代表人委《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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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】位一方的《首席:。代表:由单位法定代表人】担任或者《由其:书面委托《的其:他,协商代表担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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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十条 ? ,用,人单位和职工一方】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!的有关专业人员作】。。为本: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!委,。托,人数不?得,超过本?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!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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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代!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!。员担任
! 第十一条 ! 协商代表产—生,后应当?在集体协《商前在本单位公【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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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第十:二条 协》商代表履行职—责的期?限由被代表方—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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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三【条 ?。协,。商代表应当履行下】列职责?
】 : (一)参】加集:体协商?真实反映本方意愿】维护合法利》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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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(二【)接受本《方人员质询》及时向?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!况并征?求,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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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提】供与集体协》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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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》。(四)参加集体【协商争议的处理;】
】 (五】)及时向《本方:全体人员公布生效】。的,集,体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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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六)《监,督集体合同》的履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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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(,七)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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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—十四条 集体协】。商双方应当避免【采取过激行为协【商代表有《义务维护本单位正常!的,生产、工《作秩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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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!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!协商过?程中知悉《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!密,
! 第十五条 — 集:体协商双方》均,可以更换本方的协】商代表协商代表【的更换应当按照【代表:产生的程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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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!。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!协商代表履》行职责所《必需的?工作条件和》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参!加集体协商占用工作!时间的视《为提供正《常劳动
《
— ,。 第十七条 【 ,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!履行协商代表职责】期间用人单位不得】随意变更职工—协,商代表的工》作岗位因工作需要确!需变更协商代—表的:工作岗位应》当事先征求》。本单:位工会的意见并征得!职工本人《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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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《八条 《职工一方的协商【代表在履行》协商代表职》责期间劳动合同期】限届满协《商代表本人要求顺延!劳动合同期限的【用人单位应》当,将其劳动合》同期限顺《延,。至完成履行》协商代表职责之时】
《。
第十】九条 职工一【方协商代《。表在履行协商代表职!责,期间用人单位不得】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有!下列情形的除外
!
【 《。 (一)严重违反劳!动纪:律或者用人单位依】法制定的规章—制度的?;
《
? :。 , : (二)严重】失职、?营私舞弊《对用人单位利益【造,成重大?损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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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(三)《被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的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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