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:章 :集体协?商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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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七条》 本条例所称【集体协商代表(以下!简称:协商代表)是指【按照法定程序—产生并有《权代表?本方利益进》。行集体协商的人员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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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《 集体协商双方的】代表:人数对等一般—。为,三至十人并》各自:。确定:。一名首席代》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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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八条? , 职工一方的—协,商代表?由本单位工》会征求职工意—见,后选派未《建立工会的》由本单位职工民主】推荐并经《半数以上职工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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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职:工一方的首》席代:表由本单位工会【主席担任《或者由其书面委【托的其他《协,商代表担任;工会主!席空缺的首席代【。。表由工会《主要负责人担任未】。建立工会的职—。工一方?的,首席代表由协—商代表民主推举【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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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用!。人单位一《方的协商代表由【用人单位法定—代表人委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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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—人单位一方》的首席?代表由单位法定代】表人担任或者由【其书面委托的其他】协商代表担任
】
— 第十《条 用《人单:位和:职工一方可以委托本!单,位以:。外的有关专业人【员,作为本方协商代表】参加协商《委托人数《不得超?过本:方,协商代表的》三,分之: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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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代表!。不得由非本单位【人员担?任
】 第《十一条? 协商《代,表产生后应当在集体!协商:前在本单位公布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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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 — 协:商代表履《行职责的《期限由?被代表方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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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《。三条 协》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!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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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一)?参,加集体?协商真实反映—本方意愿维》护,合法利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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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接受本】方人员质《询及时向《本方人员公布协商】情况并征求意见;】
! (三)】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!的情况和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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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—。参加集体协商—。争议的处理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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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及》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!布生:效的集体《合同:;
【 (!六,)监督集体合同的履!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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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。(七:)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—。定的其他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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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集体协商双!方应当避《免,采取过激行为—协商代表有义务维护!本单位?正常的生产、工作秩!序
【 : 协商代》表应:当保守在集体协商】。过程:。中知悉的《用人单位的》商业秘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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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五条 】集体协商双方—。均,可以:更换本方的协—商,代表协商代表的【更换应?当按照代表产—。。生的程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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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! ,用人单位应当保【障协商代表》履行职责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】和工作时间协商【代表:参加集体协商占用工!作时间?的视为?提供正常劳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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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七条 职工一】方的协商代表履行协!商代:表职责期间用人单】位不:得,随意:变更职?。工协商?代表的?工作:岗位:因工作?需要确需变更—协商代表《的,。工作岗位应》当事先?征求本单位工会的】意见并征得职—工本人同意
!。
? 第十八条 !职工一方的》协商代表在履行【协商代表职责—期间劳动合同期限】届满协商代》表本人要《求顺延?劳动合同期限—的用人单位》应当将其劳动—合同期限顺延至完】成履:行协商代表职—责之时?
— 第十九【条 职工一方【协商:代,表在履行协商—代表职责期》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!其劳动?合同但有下列情形】的,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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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,一,。)严:重违反劳动》纪律:或者用人单》位依法制定》的规章制度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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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】)严重失职、营私舞!弊对用人单》位利益造成重大【损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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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被依法!追究刑事《责任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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