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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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一!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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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一条 市交通行】政主管部门所属【的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应当—定期收集、分析、】整理、更新道路【运,输管理?和服务信息并—通,过道:。。路运输信息化系统】和共享平台向社【会发: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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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条】 本市《道路运输实行经营】许可制?度
! 从事《道路运?输经营?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依据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程:序和条件取得相【应的经营许可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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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!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做出的行政许【可决定应当符合法】定的条件《、,程序和期限符—合本市交通发—展规划和绿色—环保标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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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》条,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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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,按照许?可的范?围或者事项》从事经营活动接受】道,路运:输管理机《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,的,监督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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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,。 (二?),。制,定并执行服务标【准和:规程、收费》管理、安全行—车等规章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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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(三:)对从业人员加【强,法制教育、职业道德!。教育和专业技—能培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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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按照规定维【护,和检测运输车—辆确保车辆符—合国家和本》市规定的技》术标准、排放标准】和燃料消耗限值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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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五)运《营中携带车辆—。营运证?件、驾驶员资格【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!证件;
—。
(六!)按:照国家?和本市有关》价格:管理的规定明码【标价合理收取费用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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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七)使用《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!路运输?专用发票《。不得:伪造、涂改、—倒卖、转借和转让专!用发票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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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【)对服务对象提【出的服务质量问【题及时?调查:处,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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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九)按照规定【向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:报,。送统计报表》和信: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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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— 道?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!的不得超过核—定的:。人数不得《违反规定载》货,;运输货物的—不得运输《旅客运?输的货?物应当符《合核定的《载重量严《禁超载;《载物的?长,、宽、高不》。得违反?装,。载要求?
—。 : 违反前款规【定的由?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道路—交通:安全法?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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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《 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依?法对道路客货运【。输驾驶员《、道:路,危险货?物运输?从业人员、机动【车维修技术人员【、道路运输经—理,。。人实行?从业资?格,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!业人:员的安全和服—。务,水平
】 道路客货】运输驾驶员和道【路危险货物运—输从业人员必须【取,。得相应从业》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!道路运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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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六条《 :道路运?输经:营者应当对道路【客货运输驾驶员【、,道路:危险货物运输—的驾驶员《。、押运人员、—装卸管理人员—等专业人员进行【岗前和在职专—业技能培训
】。
【道路运输经》营者对?持有外省市核发的】从业资格证件的【驾,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,进行本市道路—交通状况、道—路通行条《件、:道路通?行规:定等专项培训并【办理本市驾驶员信】息卡;?未经培训或》培训不合格的道路】。。运输经营《者不:。得安排?其从事?专业营运活动—
【 ,。 第十七条 】。旅客:。、货主以及其他【有关当?事人对道《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!人员的违法行为【。有权向道《。。。路运输管理机—。构举报?道路:运输:管理机构接到举报】后应当?及时:调查处理并将处理】结果告知举报人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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