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第二章 — ?。 第》一节 一般》。规定 【  《 ,  第十一条  市!交通行政《主,管部门所属的道路】运,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!收集:、分析、《整,。理、更?新道路运《输管: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!道路运输信》息化系统和共享【平台:向社会发布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二条 》 本市道路》运输实行经营许可】制度  !。   从事道路运输!经,营的:单位:和个:人应当?依据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程序和【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!许,可 —     道路【运输:管,理机构做出》的行政?许可决定应当—。符合法定的条件【。、程序和期限符【。合本市?交通发?展规划和绿》色环保标准要求 】 ?  ?   第十三条 】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!当遵守下列》。规定 《。     (!一)按照许可的范围!或者事项从事经【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!管理:机构和有关行政【管理部门《的监督检查;— 》 ,   ? (二)制定并【执行服务标》。准,和规程、收》费管理、安全行车】等规章制度》。;   !  :(三)对从业人员加!强法制教育、职【业道德教育和专业】技能培训; 【 ?。   ?  (四)按照规】。定维护和检》测运输车辆》确保:车,辆符:合国家和本》市规定的技》术标准、排放标【准和燃料消耗限【。值; — ,     》(五:。)运营中携带车【辆营运?证件:、,驾驶员?。。。资格证件以》及其他规定的证件】;   !  :(六)按照国家和】本,市有关价格管理的】规定明码标价—。合理收取费用;【 《    》 (七)使用由【税务部门《监制的?道路运输专用发票】不得伪造、》涂改、倒卖、转借和!转,让专用发票; 【。 :。  《   (八》)对服务对象提出】。。的服务质量问题【及,时调查处《理;  !   (九》)按照规定》向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:报送:统计报?表和信息 【   》  第十四条  道!路运输?车辆运输旅》客的不得《。超过核定的人—数不得?违反:规定载货;运输货物!的不得运《输旅客运输》的货物应《当符合核定的载重】量严: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!宽、高?不得违反装载要【求 《    —。 ,违反前款规定的由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道:路交通安全》。法,的有关规定进行【。处罚 》 :  :   第十五—条  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依法对—道路客货运输—驾驶员、道路—危险货物《运输从业人员、机】动车维修技》术人员、道路运【。输经理?人实行从业》。资,格管:理采取措施提—高从业人《员的安全《和服务水平 】     【道路客货运输—驾驶员和《道,路危险货《物运输从业人—员,必须取得相》应从业资格方—可,从事相应《的道路运输活动 】    】 第十?六条:  :道路运输《经营:者应当对道路—客,。货运输驾驶员、【道路危险货》物运输?的驾驶员、押运【人员、装卸》管理人?员等:专业人?员进行岗前和在【职专业技能》培训 ? 》    道路运【输经营者对》持有外省市》核发:的从业资格证件【的驾:。驶员应当按》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!道路:交通状?况、道?路,通行条件《、道:路通行规定等专项】培训并办理本市驾】驶员信息卡;未经】培训或?培训不合格的道【路运输?经营者不得安排【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! ,。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:  旅客、货主以】及,其他有关当事人对】道路运输经营—者,和从:业,人员的违法行为有】权向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举报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!报后应当及》时调查处理并—。将处理结果》告,。知举报人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