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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》 参保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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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【条 城《镇居民基本》医疗保险年》度为每年1月—1日:至12月31日【
— 第》十三条 街道(乡!、镇)社会保障事务!所负:责城镇老年人、无业!居,。民、非?在校:(非在托)少年儿】童的参保服务工【作各类学校和托幼机!构负责本《单位在册学生—和儿童的参保服【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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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四条 符合参!保条件?。的城:镇老:年人、无业》居民、非在校(非】在托)少年儿—童可由本人或家属】向户籍所在》地或居住地的街【道(乡、镇)—社会保障事》务所提出申》请办:理参保缴费》手,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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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符》合参保条《。件的:在校学生和托—。幼机构的儿童—由,学校:和托幼机构负责【。办理参保缴费—手,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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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五条? 享受《本市城市居》民最低?生活保障和生—活困难补《助待遇的《城镇:老年人?、学生儿童》、城镇无业居—民、七至十级—残疾军?人、:城镇优抚对象、【见义勇为人员由区】县民政部《门,负,责组织统一》办理参保《缴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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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六条 — 区县?社会福利机》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!对象由社会福利【机构集中进行信息】采集到社会福—利,机构所在地社保【所办:理参保缴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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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市级福利机构的福!利对象符合参保条】件,的,由市级福利机构【统一办理参保缴【费手续
! 《第十七?条 参保人员应于!每年9月1》日至11月30日】按缴费标准一—次性缴纳城》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!费自次年的1月1】日起享受《城镇居民《基本医?疗,保险:。。待遇
】 ? 第十八条 — 当年取得本市【。非农业户《籍的人员自》。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!之日起90日内持】本人户口簿到—本人:户籍:所在地?或居:住,地社保?所办理参《保缴费手续自参【保缴:费的次月《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!。医,疗保:险待遇享受待—遇时:间至:当年的12月3【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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