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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参保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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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?条 城镇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!度为每年1月1日至!。12月?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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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 【街道(?乡、镇)《社会保障事》务,所负责城《镇老年人、无业居】民、非在校》(非在托)少年儿】童的参保《。。服务工作《各类学校和托幼机】构负责本单位在册学!生和儿?童的:参保服务《工作
】 第十—四条 符合参保】条件的城镇老年【人、无业居》民、非在校(非在托!)少年儿《童可由本《人或家属向户—籍所在地《或居住地的街道(乡!。。、镇)社会保障【事务所?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缴!费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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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!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!和托幼机构的儿童】。。由学:校和:托幼机构负责办理参!。保缴: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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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》条 享受本—市城市居民》最低生活保》障和生活困难补助】待遇的城镇老年人、!学生儿童、城镇无业!居民、七至十级残】疾军人、《城,镇优抚对象、—见义勇为人员由区】县民政?部门负责组织—统一办理参保缴【费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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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》 区县社会福—利机构内《政府供?养的服?务对象由社》会福利机构集中进行!信息采集到社—会福利机构所在【地社保所《办理:参保缴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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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市级福利机构】的福利对《象符合参《保条件的《由,市级福利《。机构:统一办理参保—缴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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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七条 参保人!员应于每年9—月1日至《11月30》日按缴费标准一次】性缴纳城镇居—民基本?医疗保险费自次【年的1月1日起享】受城:镇,居民基?。本医疗保险》待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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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八条 》当年取得本市非【农业户籍的》人员自取得本市【非农业户《籍,之日起?90日内持本人户】口,簿到:本人户籍《所在地或《居住地社保所办【理参保缴费手续自】参保缴费的》次月起?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!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!时间至?当年的12月31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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