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三,。章 缴?费,。标准和补助标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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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》 参?加城:镇居民基本医疗保】险的人员应当按照以!下标:准缴纳医疗保险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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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?一)城镇老年人【缴费标准为每人【每年30《0元;
》
— 《 (二)学生儿童!缴费标准为》每,。人,。每年100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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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:三)城镇无业居民缴!费标:准为每人每年60】。0元其中《。残疾人?员、七至十级—残疾军人缴费标【准为每?人每年300元
!。
】第,七,。条 区县政—府按照每人每年4】60元的标准给予】补助:其中残疾人员补【助从区县残》疾人就业保障—金中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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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— 接?受普通?高等学?历,教育的全《日制非在职学生按照!高校隶属关系政府】补助: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!
! 第九条 享受】本市城市居民—最低生?活保障和生活困【难补助待遇的参保】人员:以及参照《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!医疗救助暂行办【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!养人员和退离居委】。会老积?。极分子个人缴费【由户:籍所在区县》财政给予《全额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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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!度残:疾人员个人缴费【由户籍所在区县【残疾人?就业保?。障金给予全额补助】
— 七至十级残!疾军人?、城镇优抚对象、】见,义勇为人员等区【。县福:利机构内由政府供】养的服务对象个人缴!费由户籍所在区【县财政?给予:全,额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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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【级福:。利机:构内由政《府供:养的服?务对象个《人缴费由市财政【给予全额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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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条 》区县财政对个人缴费!补助资金应在—区县医疗《救助资金《中列: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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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【 城镇居民基—。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!准、补助标》。准、保障待》遇根据?城镇居民收》入水平和医疗—服,务水平的变化情况相!应调整调整工作由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】保障局?。。会同市?财政局等有关部门】提出报?市人民政《府批准后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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