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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。 城乡规划的修【。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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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?九条 经依法批】准,的城乡?。规划不得《擅自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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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【市总体规《划和中心城、新城、!乡和:镇总体规划确需【修改的应《当依照法定程序【和,。权限进行;特定地区!规划、专项规—划、村庄《规划确需修改的【应当按照原审批【程序:报,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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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条 城《市总:体规划?的组:织编制机关应当组】。织有关部《门和专家每》五年对总体规划【的实施情况进行评】估采取论证会—。、听证?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!公众: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!将评估报告及征【求意见情况》报送本级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和原审批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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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十一条 【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!划的组织编制—机,关应当对修改的【必要性进行论证征】。求规划地段》内利害关系人—。的意见并向原审【批机:。关提出专《题报告原审批机关】同意修改《的组织编制》机关方可修改并依照!法定程序报原审批】机关:审批控制性详细【规划修改涉及总体】规划强制《。性内容的应》当先修改总体—规划:
【。 第五十二【条 : 在选址意见书、】建,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、建》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》或者乡村建设规【划许可?证发放后因》依法修改《城,乡规:划给被许可人—合法权?益,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!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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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依法审定的!修建性详细规划、建!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!平面图不得》随,意修改;确需修改】的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应—当听取利害关—系,人的意见;因—修改给?利害关系人》合法权益造成损失】的应当依法给予【补偿
】。 《第五十三条 控制!性详细规《划、修建性详细规】划、建设工程设【计方案的总平—面图:在修改过程中依【照法律规定》需要征求利》害关系人意见的可】以采取听证会—、论证?会、座谈会、公【示等多种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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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四条 本【市各类?城乡规划经过修改后!应当重新向社—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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