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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【 监督检查 【 ?。 :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五条  本市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向,本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或者【乡镇人民代表大【会报告城乡规划的】实施情?况,并,接受监督 》 :     第五!十六条  本市【建立规划《监督、行《政执法、行政监察的!联动机制《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信!息共享机制加—强对城?乡规划工作的—监督检查《和对:。。违法建设的查处 !   —  市?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区!县人民政府》和市人民政府—相关部门在规划监】。督,检查中的具体任务】和目标?。加强对城乡规划监】督检:。查工作的统筹—协调 】    《第五十?七条  本市建立】。。控制违?法建:设责任制和考核评】价制度区县人民政府!和,乡镇人民政府—负责本?。行政区域《内控制违法建设工】作上级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对下级人【民政府控制违法【建,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!查和:考核评价 》     !第五十?八条  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制定和》完,善本市城乡规划编】制和管理工》作的有关标准—、程序和要》求并加强对乡镇【人民政府规划编制】和管理工作的业务指!导   ! , 第五十九条 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加强:对,规,划编制单位》、设计单位》与城:乡规划相关活—。动的监督《检查 《 : ,    《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对建设—工程进行监督—检查  !   ?被监督检《查单:位和人员《应当积极配合如实】报,告相关情况提供必要!资料不?得妨碍和《。阻挠依法进行—的监:督检查活动》    ! 第六十条 — 建设单位应当在】施工现场对外公示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及附件、附图方便】。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!督法律、《。行,政法规规《定,不得公开的除—外 》   《 , 第六十一条 【。 街:。道办事处对》本辖区内违法建【设的行为应当—予以制止《并配合规《。划,行政:。主管:。部门、市人民政府】确定的有关执法部】门或者机构》等予以处理》 :   —  居民委员会、村!民委员会、物业服】务企业发现》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!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!及时向?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、市!人民政府确定—的有关执《法部门?或者机构、乡镇人】民政府?报告 ? 》    第六十二条!  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、市人民政府确!定,的有关?执法部门《或者机构、乡镇人】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!部门应当公布举【报电话对《接到有关违法建设】。的举报应当及—时、:完,。整,地进行记录》并妥善保存举报【事,项属于本部门职【责,范围的应当》及时受?理并依法进》行核实、《处理、答复;不属】于本部门职》责范围的应当转【交有权?处理的部门并—告知举报人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