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,。章 安全《生产的监督》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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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一条 安—全生产监《督管理实行属—地,原则:由生产经营活动【。所在地的政府及【其有关部门实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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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二,。条 : 市和?区、县人民》政府:应,当建立安全生—产,控制指标体》。系对安全生产工作】实行目标管理—;,每季度至《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!研究本地《区安全生产工作组】织,、协调?重大生产安》全事故?隐患治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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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乡镇人民政【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!本地:区安全?生,产工作?的需要设立或者明】确,负责安?全生产工《。作的机构配备或者】聘,。请人员监督、检查本!地区安全《生产工作发现—安全生产违法—。行为或?者生产安全事故【隐患的应《当,责令生?。产经:营单位改正或者排】除并:及时向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《部门和政府其他【有关部门报告—。
— 第五十【三条: 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:部门履行下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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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综合分【析本地区《。安全生?产形势定期向本级】人,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!工作提出安全生产】工作的意见和—建议发?布安全生产信息;】
! ? (二)指导协】调、监督检查本级人!民政府?有关部门和下级人】民政府履《行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职《责提出意见和建议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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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】)负责组织》对本:级人民政府有关【部门和下级》人民政府《的安全生产工—作进行综合考核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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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四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!定的其他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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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四条 —。市人:民政:府对所属有关—部门和区《、县人民《政府安全生产工作】进行综合考核;区、!县,人民政府对所属【有关部门《和乡:镇人民政《。。府、:街道办事处安全生】产工作进行综—合考核考《核结果?纳入绩效《。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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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五条】 , 市和?区,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加强安】全生产基《础研究、应用—研究和安全》生产:先进技术的》推,广;完善安》全生产技术支撑体】系支持生产经营【单位安?全技术改造; 【保障安全《生产基础设》。施建设资金的—投入;推进安全【生产重点领域—、重点?单位的物联网建【设;监督管理—国,家安排?的安全生产》专项资金《确保:。专款专用并安—排配套资金予—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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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五十【六条 市人—民政:府有:关部门应当加强对】有关行业或者—领域:安全生产工》作的指导定期统计生!产安全事故、从【业人员伤亡和职业危!害情况组织制定有】关,行业或者领域—的安全生产标准、管!理规范并《督促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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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市质量技《。术监督?部门应当加强—规划组织、指导【有,关,安,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制!定及时协《调和处理《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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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七条! 在本市举办重】要会:议或者重大活动【期间市安全生产监】。督管理部《门可以根据市人民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】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!生产:经营单位应》当执行?
】 :第五十八条 — ,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和政—府其他有关部门应】。当建立健《全重大危险源备案工!作制度加强》对,重大危险源的—监督管理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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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九条 生产经】营单位销《售重点监管的化学】品应当如实记录【购,买者:和所购买化学品【。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!。证,明材料存《档备查重点监—管的化学品》目录由市安》全生产监督管理【部门会?同公安机关制—定并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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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六十条 — 在:重大危险《源、高压输电线路】和输油、输气—管道等场所》和,设施的安全》距离:范围内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门不:得批准?建,设建筑物《。、,构筑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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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不符合规—定安全距离要求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应】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!采取:。其他保障安》全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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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》十一:条, 安全《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根据工【作需要配备安—全生:产监:督检查人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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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安全生《产监督检查人员【执行监督《。检查任务《时,应当出示《有效:的监:督执法证件》并将检查《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!、发现的问题—及其处理情况—作出书面记录由检】查人员?和被检查《单位的负责人—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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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二条: 安?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门应《当制:定安全生产监督【检查计划有关部门】应当按?照计划对生产经营】单位的安全生产状】况进行联合检查;】需要分别检查的【应,当相互协调避免【重复:。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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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负有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!检,查中发现安全—问题应当及时处理;!。应当由其他部门【处,理的及时移送有【关部门并形成记录】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!应当及?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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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十三条 任何!单,位或者个人对—生,。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!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】均有权向安全—生产监?督,管理部门《和政府?其他有关部门—报告或者举报—查证属实的由有关】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奖!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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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和政府其他—有关部门应当公开】举报电话、通—信地址或者电子邮】件地址受理》有关安?全生产的举报—;受理的举报事【。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!。形成书面《材料;需要》落,实整:改措施的报经有关】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!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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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四《。条, 居民委》。员会:、村民委员》会发现?。所在区?域的生产经营单位】存在生?产,安全事?故,隐患或者安全生产】违法:行为的?。应当向所在地人【民政府?或者: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部门、其他有【关部: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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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十五:条 区《、县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部门或者政府】其他有关部门接【到生产?安全事故隐患报告】的应当及《时调查、了》解有关情况组织【协,调消除事故隐患;】属于重?大生产安全事故【隐患的?应当及时报请—区、县人民政府【采,取治理措施;—对于超?出,。本级人?民政府管理》权限的有关区—。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》及时:报告:市人民政《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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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区?、县人民政府应当】将治:理重大生《。。产安全?事故隐患的有关情况!向市安全生》产,监,督管理部《门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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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。六条 安全—。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和政》府其他?有关部门在检查【过,。程中发?现生:产安全事故隐患【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!单位:采取:措施立?即消除?;不能立即消除【的应当责令》。限期消除《并督促落《实在限期《消除期?。间安全生产监—。督,管理部门《或者:政府其他《有关:部门可?以在生产《经营场所的》明显位置设置—事故:隐患提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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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!隐患消除前》或,者消除过程中无法】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!监督:管理部?门,。和政府其他有关【部,门可以责令生产经】营单位?全部或者部分停产】停业或者采取其【他限制措施》;隐患消除》后,经审查同意方—可恢复生产》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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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》七条 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部门【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!根据认为生产经营单!位的设?备、设施《和器材不符合—保障安全生》产,国家标准《。或者行业标》准的可以《予以:查封或者扣押—但应当在1》。5日内依法作—出处理决《定
! 第六《十八:条 市《。和区、?县人民政府有—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!。营单位承《办的大型群》众性活?动安全措施的落【实、活动场所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!及维护现《。。场秩:。序工作人员的—配备等情《况,。进行检?查督促?承办单?位落:实相关?安全措施和应急预】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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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九条 生产】经营单位发》生一次死《亡,3人以上《责任事?故或者年度内发生】两起死亡责任—事故的政府有关【部门可以依》法降低其相应—。的生产经营》资,质限制?其一年内参加政府投!资、政府融》资建设项目和政【府采购项目的—投标及该年》度政府奖项的评奖】并将有关情况—记入本市企业信用】信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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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前款—。规定的?生产经营单》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】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!机构进行安》全评:价并:落实有关安全措施】。
【 , 第七十条— :矿,山、道路交通运输】。、建筑施工》、,。危险化?学品、烟花爆竹【等领域的生》产经:营,单位按照国家有关】规,定实行安全生—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!产经营单位发生生】产安:全,事故:时安全生产风—险抵押?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!和善后处《理资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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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。市建立安全生产【责任保险制度并【在各行业或者—领域逐步实施前款】规定的生《产,经营单位《参加安全生产—责任保险的不—再存:缴安全生产风—险抵押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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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十一条 —市安全生产监—。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!向社会公布全市【。安全生产《状况和生产》安全事?故情况并及时公开严!重安全生产违法行】为的情况和》重大、特大生产安全!事故的有关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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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市,安全生?产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建立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记录》系统记载生产经营单!位及其主要负—责人、个人经营的投!资人、有关中介机构!等安全?生产活动当事人【的违法行为、—责任事故及处—。理结:果任何单位和—个人有权查》询相:关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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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二条 本!市建立安全》生产信息网》络平台及时》提,供安全生产》法律、法《规、标准、政策【、措施等信息服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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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政府有关》部门应当建》立健:全安全?生产信息沟通制度】互相通?报有关安全生—产的政策和执法监督!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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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区、县人民政府及其!有关部门《应当采取多种形【式及时将有》。关安全?生产的?政策:和措施?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并!提,供相:关信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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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行业协会《应当:配合:政,府有关部门做好有关!安全:生产信息《的,宣传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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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:十三条 新—闻、出版、广播、电!视等单位应当对违】。。反安全生产法律、】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!监督通过开》设,公益性专《题栏目等形式对社会!公众进?行安全意《识教育和《自,救,互救:知识宣?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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