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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《 ,从业人员《。的权: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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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》。第四:。十五条 生产【经营单位的》从业人?员享有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安全生》产,。法规定的《权利履?行相应义务
】
》 :第四十?六,条 生产》经营单位与从业【人,员订立的劳动合同】中应:当载明有关》保障从业人员—劳,。动安全、《防止职业危》害,。以及为从业人—员,办理工伤保险和其他!依法应当办理的【安,全生产?强制性保险等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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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生》产经营单《位不:得以任何形式与从】业人员订立协议免】。除或者减轻》其对从业人员—因,生产安全事故伤【亡,依,法应当承担的—责任
】 第四十【七条 从业人【员有权向生产—经营单位《了解下列事》项
《
】 : (一)《作,业场所?和工:作岗位?存,在的危?险因素;
】
《 (二】),已采取的防范生【产安全事故和—职业危?。害的技术措施—和管理措施;
】
,
》 (【三)发?生直接?危及人身安全的紧】急情况时的》应急措施
》。
!生产经营《单位应当通过—作业场所《公示、书面告知【、答复、教育培训等!方式:将前:。。款所列事项》告知从业人》员保障从业人—员的知情《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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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四十八条 !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!位安:全生产工《作和有关职业—安全健康问题提出批!评、检举、控—告;有权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!。冒险作业
!。
: 生产经营【单位不得因从业【人员对?本,单位安全生产工作】提出:。批,评、:检举、控《告或者拒《绝违:。章,指挥:、强令冒《。险作业而《。。降低其工资、—福利等待遇》或者解除与其—订立的劳动合同【
《
第【四十九条 —从业人员有权要【求生: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!工,伤保险?。和其他安全生产保】险
【 生产经营】单位未?依法参?加前款规《。定,。的保险从业人员【因生产安《全事故受到损害的】生产:经营单位应当—按照相关保险规定】的待遇?。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!从业人员依照—有关民事法律尚有】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!提出赔偿要》求,。
》
第—五,十条 从》业人:员应当履行下列义】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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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《 (一《。)遵守本单位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!。岗位操作规程、施工!作业规程;》
】 : (二)接受!安全:。生产教育和培训参】加应急演《练;:
! 《 (三)《。报告:生产安全事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】因素;
【
— ? (四)发》生生产安全事故紧】急,撤离时服《。从现场统一指挥【。;
》
《 (五)!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!供有:关情况;
【
】。。 ?(六)从事特种【作业的经过》专门培训《。并取得特种作业【资格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