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?政,务公开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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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】 依据《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!条规: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公!开义务人最》迟在信息产生后3】0日内采取符合该信!息特点的以下一种】或几种方式予以【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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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㈠市人民—政府、各旗县—区人民政府(管【委会)综《合门户网《站,、各部门政务网【。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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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㈡市人》民政:府和各旗县区人民政!府政报或报》刊、广播《、电视等其他—媒体发布政务信息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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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】。市、旗?县区行?政,。审批:服务中?心、行政《。。投,诉中心及其他—一站式服务场所设立!固定的政务》信息公开厅、政务信!息,公开处、政务信息公!开栏、办《。事,指南、电《子屏幕、电子触【摸屏等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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㈣市、】旗县区人《民政府(管委会)定!。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!发布会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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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㈤其他《便于公众知》晓的形式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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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》条 依《据,本办法第六条至第】十条:规定公开的政务信息!属于:决,策过程中的应采取符!合该信息特》点的以下一种—。或几种方《式予以公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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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㈠,社会公示《;
?
㈡!发布公开征求意【见公: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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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㈢举办《听证会、论证—会、专家咨询会【;
:
,
《 ㈣邀请相】关群众旁听;—
】 ㈤其《。他便于公众了解的】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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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,第十六?条 依据本办法】第十条公开政府信】息的应?。当按照下列》方式进行
】
,
㈠决定】做出前?。向相对人《出示行?政执法证件》以书:面或口头方式事先】告知相对人的权利】义务、决定》的适用程序以及法】定依:据;
《
】㈡决定做出后公开】执,法文书执法文书【上应载?明本规定第》十,条,规,定的内容
】
? 第十》七条 涉及个人】或组织?的重大利《益或者有重大社【。会影:响的事项在正式决】定前实行预公开制】度决定部门应—当将拟决《定的方案和理由向】社会公?布在充分《听取意?见后:进,行调:整再做出决定
!
【第十:八条 《依据本办法第—十一条公《。开内部政务信—息的以符合》该公开义务人实【际情况的适当方式进!行
【。 第十九【条 偏《远地区应采取—流动公开、会议公】开或发放《公,开纸、明白册、明】。白卡等方式公开政】务信息?
! 第二十《条 市政府、旗】县区人民《政府应当编制本地区!政务公开目录并【通过网?站向社会公布;市级!各部:门应当结合行业特点!编制本系统政务公】开,。。。目录:并通过网站向社会】公布政?。务信息目录》应当记录政》务信息的名称、基本!。内容及产生日—期政务信息目—录应当?及时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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