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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 专利【纠纷的?处理和调解 — , : :  ?   第二十条【  未经专利—。权人许?可而:实,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!或者利害关》系人可以向人民法】院起诉?也可以请求》省、设?区的市人民》政府管理《专利工作的部门【处,理, ,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一条—  请求管理—专利工?作的部门《处理专利侵》权纠纷应当符合下列!。条件 【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一:)请:求人与专《利侵:权纠纷有利害关【系;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,(二)有明》确的被请求人和具】体的请求《事项、事实;— :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三,)当事人《。未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—; —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》四)属于《受案:管理专利《工作的部门的受【。案范围和《管,辖请:求管理专利工作的】部门处?理专利侵权纠纷【。的应当提交请—求书和相关证据【    ! 第二十二条 【。 管理专利工作的】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!侵权纠纷处理请【求书:之日起7日内作出】是否立案的决—定,并书面通知请】求人:决定立?案的应当自立案之】日,起7日内将请求书】副本送达被请求人】 》   ?  被?请求人应当自收到请!。求书副本之日起15!日内提交答辩书【和相关证据 】     【被请求人未提交答辩!书和相关证》据的不影响管理专利!工,作,的,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!的处理 》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三条  【在处理专利》侵权纠纷过程中被】请求人提《出无效宣告》请求:并被专利复》审委员会受理—的可以请求管—理专利工作》的部门中止处理【 》     管理专利!工作的部《。门认为被请求人【提出的中《止理由明显不—能成立的可以—不中止处理 —     !。第二:。十四条  管理专利!工作:的部门?处理专利侵权—纠纷可以《行使下列职权— :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一)询问!当,事人:、利害关系人和【证人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进行—现场勘验《; :。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?)查阅或者》复制与案《件,有关的?书证和视听材—料;:   】。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抽?样取证 【    》 在证?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!难以取得又无法进行!抽,样取证的情况下管理!专利:。工作的部《门可以登记保存 ! ?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五条  管》理专利工作的部门】。处理:专利侵权纠纷—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!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!。情况复杂不》能在规定期限—内作出处理决定的】经管理专利》工,。作的部门的负责人批!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!。长期限不超过3个】月 《     第二!十六条  管理专利!工作的?部门认定专》利侵权行为成立【作出处理决》定,的,。应当责令侵权人立即!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!下列制止侵》。权行:为的:措,施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侵权】人制造专《利产品的责令其【立即停?止制造销毁制造【侵权专利产品的模具!、专用设备并—。且不得?销售、使用、转移尚!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!者以:其,他形式?将,该产品投放市场 !      ! , , (二?)侵:权人使用专利—方法的责令》其立即停止使用销】毁实施专利方法的模!具,、专用设备》。并且不得销售、使】用依: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!的产品或者以其他形!式将该产品》。投,放市场?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三)《侵权人销售侵权专】利产品或者依照【专,利,方法:直接获得产品的【责令其立即停止销】售并且不得》使用尚未《。售出的?侵,权产品或者以其他形!。式将该产品》投,放市场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侵权《人许诺销售》专利产?品或者依照》专利:方,。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!令其立即停止—。许诺:销售行为消除影响】并且不?得进行?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!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》侵权人进口》专利产?品或者依照》专,利方:。法直接获得产—品的责令其立即【停止进口行为;侵】权产品已入境的【不得销售、使用该侵!权产品或者》以其他形《。式将其投《放市场;侵权产【。品尚未入境的—。可以将?处理决定《。。通知:。海关 】   ? 前款第(一—)、(二)、(【。三):、,(五)项所列—。侵权产品难以—保存的责令》侵权人?销毁该?产品: ?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七条 》 管:理专利?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!法,院作出侵权》处,理决定?或者判决之》后被:请求:人对同一专利权【再,。次作出相同》类型的?侵权行?。为专利权《人或者利害关系【。人请求处理的管理专!利工作的部门可以】直接作出责》令其立即停止侵权】行为的处理决定 】 《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八条  】管理专?利工作的部门应【当事人?请求可以就下列【专利纠纷《进行调解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侵犯【专利:权的赔偿数额; 】 : ,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专利申请权和!专利权归《属纠纷;《    !。  :。  : (三)发明人、】设计人资格纠—纷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四)职务发明的【发,明人、?设,计人的奖励和报【酬纠纷; 》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。)在发明专利—申,请公布后专利权【授予前使用》。发,明,而未支付适》当费用的纠纷 】    【 ,对于前款第(—五)项所《列的纠?纷专利权《人请求?管理专利工作—的部:门调解应《当在专利权》。被授予之后提—出 ? 《。。    经》调,解达成?协议的管理专—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制!作,。调解书;《不能达成协议的管】理专利工作的部门】应当:告知当事人可—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。讼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