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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专利【促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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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《三条 《鼓励企业、事业【单位和个人进行【发明创?。造申请专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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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省、设区】的市及有条件的【县(市?)人民政府应—当建立专项资金【用于资?助单:位和个人进》。行专利申请、专【利,实施:资助的?具体办法由管—理专利工作》的部门和财政部门共!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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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四条 省!人民政府对进—行发明创造,取得】专利并实《施,为,促,进本省经济和社会】发展作出突》出贡献的《专利权人予》以,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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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十五条 》 鼓励企《业,、事业单位增加研究!。开发专利的投入其专!利研究开发经费按照!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计入》成本费用享》受相应?的优惠?政策
】 第十六条】 专利实施许【可,合同经依法备案的】当事人双方享受国家!和省有关技术交【易的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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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十七条 》 被授予专》利权的单位应—。当依法给《予职务发明》创造的发明人、设】计,人奖金和《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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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专!利权的应当》参照许可他》人实施专利》。的规定给予职务发明!创造的发明人—、设:计人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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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对政】府财政资金支持的】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!术、发展改革等【行政部门应当与【项目承?担单:位约定专《利目标?。并将专利目标的实现!情况:纳入科?技项目的验收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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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九条 具有!下,。列情形之一且涉【及专:利技术的申请人或者!申报:人应当向有关行政】部门:提交专利检索—报告;?申请人或者申报人】不提交专利检索【报告:的有关行政部门【不予立项、》认定或者《授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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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一)申请政府资助!技术开?。发或:者技术?改造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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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申【报,政府资助科学技术】成,果转化项《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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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申报政府】科学技术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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