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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信【访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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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八条 任【何,组,织和个人不得干【扰和:。。阻挠信访《人依法向国家—机关反?映情况提出建议【、意见或者投诉请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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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第十九条《 国?家机关对信访人提出!的信访事《。项应当保证有人接收!、接听、记录、【登记、呈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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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 【 国家机关应当建】立来访接待制度【设立或者指定适【合工作需要》的来访接待》场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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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家:机关应当建》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!的制度国家机关【负责人应当》。在规:定的接?。待日到?接待场所接》待信访人协调处理信!访事:项
! 第二十一—条 国家机关负】责人或者其指定【的,工作人员应当经常】到基层了解民情【倾听民?声帮助解决群—众,生产:生活中的问题—;并就?信访工作中反—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!人居住地直》接,听取:意见和建《议
! :。第二十二条 省级!国家机关《的信:访工作机构应当充】。分利用现有政—务信息网《络资源建立》全省:信访信息《系统为?信访人在《当地提出信访事项、!查,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!提供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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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?级以上国家》机关应当充》分利用现有政—务信息?网络资源建立或【者,确定:本行政区《域的信?访信息系统并与【有关国家机关的信】。访,。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!通
】 第二十—三条 《信访工作机》构的通?信地址、电子信箱】。、投诉电话、信访接!。待的时间和地点、查!询信访事项的方【式等:相关信息资料应当】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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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信访事项的处—理程序?与信访工作有关的】。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以及其【他为信?访人提供便》利的相关信息—和,业务应当在信—访接待场所或—者网站?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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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,十四条? 县?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应当《建立信访《工作:。咨询制度《聘请相关《专业人员就重—大、复杂、》疑难信访《事项进行评议、论证!提出处理信访事项】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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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信《。访工作机构》应,。当组织相关社—会,团体、法律》援,助机构等运用教【育、协商《、调解、听证—等方:法依法、合理—、,及时处理《信访人的投诉请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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