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, 信访渠道
】
,
?
: ?第十八条 任何】组织和个《。人,不得干扰和》阻挠信?访人依法向》国家机?关反映情况提出建】议、意见《。或者投诉请求—
】 第十九条 】国家机关对》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!项应当保证有人接收!、接听、记录、【登记、呈报
!
,
第—。二十:条 国《家机关应当建立来访!接待制度设立或【者指定适合工—。作需:要的来?访接待场《所
》
国【家机关应当建立【负责人信访接待【日的制度国家机关负!责人应当在规—定的接待日到接待】场所接待信访人协】调处理信访事—项,
?。
? , ?第,二十一条《。 :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!其指定的《工作人?员,应当经常到基层【了解民情倾听民【声帮:助解决群众》生,产生活中的问题;】并就信访工作—中反映突出》。的问题到《信访人居住地直接听!取意见和建》议
! ,。 第二十二》条 ?省,级国家机关的信访】工作机?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!政务:。信息网络资源建立】全省信?访信息系统为—信访人在当地—提出:信访事项、查询信访!。事项办?。理,情况提供便》。。利
【。 县级—以上国家机关应当充!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!网络资源建立—或者:确定本行政》区域的信《访信息系统》并与有?关国家机关的信访信!息系统实《现互联互通》
】 第二十三条 】 信访工作》。机,构的通信《地址、电子信箱【、投诉电《话、:信访接待的》时间:和地点、《查询信访事》项的方式等相关信息!资,料应当向社会公布
!
《
? ,。 信访事项的处理】程序:与信访工《作有关的法律、法】规、规?章以: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!便利的相关》信息和?业务应当在信访【接待场?所或者网站公—布
】 第《二十:四条 县》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应当《建立信访工》作咨:询制:度聘请相关专业人】。员就重大、复杂【、疑难信访》事,项进:行评议、《论证提出《处,理信访事项的建议
!
【 信?访工作机构应—当组织相关社—会团体?、法律援助机—构等运用教育—、协商、调解、听】证等方法《依法:。、合理、《及时:处理信访人》的投诉请求
—。
,